只是开始,接下来几天,孙廷雅的情况愈演愈烈。最后变成了沈沣关冰箱门的声音稍微大了点,她都会飞来个眼刀:别吵!
简直疯魔!
早在几个月前,沈沣就让陆文帮他买了孙廷雅的全套作品。她的书不多,一共四本,包括最负盛名的《高阳》。不过自打离开大学,他就很少阅读,更别说看小说了。试着打开过两次,最终都打着呵欠放弃。
不过现在看亲眼到她的创作过程,他又燃起了兴趣,决定继续这个了解老婆的任务。像绝大多理科男一样,沈沣历史一塌糊涂,文学素养非常抱歉,但他抱着既然要征服山峰,就从最高的那座开始的念头,毅然决然打开了《高阳》……
于是接下来的日子,他如果在家,就是孙廷雅在楼上书房写稿,他在客厅看小说,家里呈现一种非常古怪的气氛。沈沣读得并不快,偶尔有不明白的地方也没有去问她,因为记得她说过,和熟悉的人讨论自己作品,会有一种“羞耻感”……
所以直到三天后,孙廷雅才发现,沈沣居然在看自己的书。
起因是孙廷雅觉得书房都没有码字的感觉,决定移到阳台上来。四月份的京城已经转暖,她坐在沙发上,腿上放着笔记本电脑,啪嗒啪嗒地打字。沈沣在对面看着,她的手很漂亮,五指白皙修长,没有像很多女人那样做着美甲,剔透而干净。打字时并不看键盘,十指灵活敲击,像是一支舞蹈,看得他眼花缭乱。
这么欣赏了会儿,他随手拿出《高阳》,翻到上次的地方开始看。对面孙廷雅在按下几个字母键后,抬起了头,“你在看什么?”
沈沣扬了扬封面,“你不认识?”
孙廷雅的头发这会儿没有扎成马尾了,略显凌乱地披在肩上。穿了条白色长裙,下摆处有点皱,因为长时间被压在身下。不过她完全没管这个,盯着沈沣手里的东西,诧异道:“我认识。我问的是,你怎么会看这个?”
沈沣耸肩,“之前不是说过吗?我预备拜读完您的大作。”
孙廷雅努力回忆,似乎他确实说过,但自己当时肯定没当回事儿。而且这难道不是追求时才会玩的小手段吗?现在还看什么看!
她又抽出支烟,点燃后深深吸了一口。沈沣见她眉头紧皱,像是除了惊讶,还有别的心事,“你怎么了?写个小说而已,搞得跟打架一样。”
“稿子被毙了,头疼。”
她说着随手理了下头发,没想到立刻落下好几根。沈沣放下书走过去,握住她手腕看,掌心几根乌黑的发丝,因为长,差点就垂到地下。他皱眉,“别乱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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