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角,目光落在锭处的一片璀璨灯光上,“我知道的,只是将来不想让阿姨失望而已。”
“不会,真正的接触下来,她会看到你的好,相信我。”
看到她的好?
他妈妈那个样子的人,除了金钱、名誉、权利、地位,还能有什么东西是入得了她的眼的?
现在她还算是有利用价值,所以还能入得了她的眼,可将来有一天她不肯去找唐子晏帮忙的时候,多少的好都是白费吧?
想了这么多,秦央还是应了一个‘好’。
她想着给彼此一个机会,不冲着闫母,只冲着闫志伟本人,她愿意给彼此一个机会,毕竟闫志伟一直以来对她还是不错的,如果没有闫母,他会是一个很好的丈夫。
当然,秦央更清楚,在婚姻面前,她的选择性并不多,一般正常的家庭都不会想接受她这样的出身,既然同样是不被接受,那么她为什么不选择一个条件相对来说还算不错的男人呢?又恰巧这个男人是喜欢自己的。
秦央承认,她是自私的,但‘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试问又有哪一个人不自私呢?
人在爱情面前是自私的,一旦没有了爱情,人只会变得更加自私。
两个人在一起,双方必然是‘有利可图’的,她图闫志伟可以给她一个沉稳安逸的生活,那么她必然回报于他,尽她所能的给他家庭温暖,做一个好妻子,做他孩子的好妈妈。
她答应下来,看似是她给了闫志伟一次重来的机会,深究下来其实应该算是唐子晏给了她一次能够和闫志伟继续走下去的机会。
如果唐子晏此时此刻秦央心中所想,不知道会做何感想。
应该……
会疯吧?
几个冤家一次偶尔的相遇,一次惊心动魄的饭局,以为会有一个惊天动地结局,却没想到会这样的和美。
闫母第二天就回了天津,临走的时候还特地给秦央打了电话,邀请她下个周末和闫志伟一起回天津,算是认认门,反正她今年也二十二岁了,他们家大伟也有二十七岁了,都正是当婚的年纪,早些认门,两个人也能早些把婚事给办了。
闫母的厉害之处就在于,她鄙弃一个人的时候可以把对方踩入泥里,她要攀着谁的时候可以甜言蜜语的把对方捧到天上去。
她如此热情,秦央也只有说如果她和志伟都不加班,就一定过去。
一般情况下,周一晚上都是要加班两三个小时的,没让闫志伟过来接她,打算回家之后把中午剩下的半个面包啃了算了。
楼道里的灯坏了有些时候了,也没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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