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成员。对余下的人民,新的国家只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主人或暴君。于是,一旦政府颠覆了主权,社会公约立刻破灭,所有原有的公民也就理所当然地拿回了他们的天然权利,他们只是出于被迫,而无服从的义务。
同样的情形还发生在当政府成员分别地篡夺了他们本应作为一体实现的权力。这同样是违法的,但会产生更大的动乱。不妨说,统治者的数目是和官僚的数目一样多,如此解体了的国家或是消亡或是改变形式。
当国家解体,不论政府滥权出于何种形式,可以用无政府统称之。更精确的说,民主制消失成暴民统治(mobrule),贵族制成为寡头政治(oligarchy),我还可以加上一条,君主制褪化为暴政(tyranny),只是这个词的语意需要解释清楚。
在普通的意义上,暴君是指统治残暴无视正义法律的国王。在精确的含义上,暴君是一个本无任何权利而攫取了君主权威的个人。这是希腊人的暴君含义。他们不加区分地把它用于非法登基的国王,而不论其善恶【原注2】。因此,暴君和篡位者是同义词。
为用不同的名称称呼不同的事物,我用“暴君”一词称呼君主权威的篡位者,而用“专制君主”(despot)称呼主权权力的篡权者。暴君虽非法登位但依法而治,专制君主可是把自己放在法律之上。因此,暴君不一定是专制君主,但专制的君主一定是暴君。--------【原注1】水城威尼斯共和国的缓慢形成和发展为这一过程提供了著名的例证;惊人的是,以一千二百年的历史,威尼斯人好象依然处于由1198年的SerrardiConsiglio开始的第二阶段。至于那些他们谴责的古代大公们,不论《SquitiniodellaLibertaVeneta》怎么说,可以证明他们不是主权者。
肯定有人会提出罗马共和国作为对我的反驳,说他们经历了相反的过程,从君主制过渡到贵族制,从贵族制过渡到民主制。我看事情远非如此。
罗慕洛建立的第一个政府是混合政府,它很快堕落成为专制政府。因为某种特殊原因,国家幼年夭折。塔克文的放逐标志着罗马共和国的真正再生。但一开始,它没有采取稳定的形式,废除贵族等级的失败意味着工程只进行了一半。因为合法行政机构中最糟糕的世袭贵族制与民主制时时冲突,如马基维利所证明的,政府形式也不确定而多多变化,直到保民官制度的建立;从那时起,才有了真正的政府,真正的民主制,因为人民不仅是主权者,还是官员和法官,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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