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冈公有一句话,他信奉一辈子:“命里有饭吃,再无钱财也不得挨饿;命里挨饿的,先人留下的钱财再多也没有饭吃。”多年来,他在养廉费里只存得两万两银子,以作养老用。可以从中拿一部分出来,但不能全拿,总得留一些。他将必须开支的部分作了仔细考虑后,决定拿出七千两。三人分,每人只得到两千多,少了。实在无法可想时,他把此意透露给赵烈文。赵烈文一听,立即慷慨表示:“大人此举,惊人世而泣鬼神,古今中外无先例。烈文受大人栽培多年,粗知大义,岂不受感动?督署幕僚,虽不能说人人都持烈文之想,但亦十占八九,我明日快马回保定,三日后来津复命。”
三天后赵烈文带回了一万三千两银票,全是直隶总督衙门幕僚们凑的,没有惊动一个地方官员。曾国藩很是感激。赵烈文劝曾国藩自己不必再拿钱了。他如何肯依!这样,连同他的七千,共有两万两银子。周道、张守、刘令每人各五千两,剩下的五千两,他反复思考后,决定给徐汉龙、刘矮子、冯瘸子每人五百两,红柳村的七个人每人一百两,田老二等五人每人也发六十两。
这种事,不要说以往,就是几天前曾国藩都不会做。伤人者赔钱;杀人者抵命,这是自古以来最基本的法律,何况杀了外国人,险些引起一场浩大的灾难。现在,全国各地的舆论终于使他清醒了:这毕竟是长期积怨引起的冲突,从根本上讲,理亏的是洋人而不是津民,不能简单地就事论事。尤其是徐汉龙、刘矮子、冯瘸子,他们是出自爱国敬官长的义愤,杀他们的头的确有些冤屈;田老二等人固然是趁火打劫的歹徒,但在这样一场复杂的案件中,杀他们的头,也间接刺伤了百姓的爱国之心,权且以这点银子来作补偿吧!
听说红柳庄打死人命的凶手,只因承认是为杀洋人而死,就每人得一百两银子,监狱里几个家贫的杀人犯在亲属的劝说下,也表示愿意在杀洋人的认罪书上画押,临死前得一百两银子,作为对家庭的报答。于是,曾国藩勾出五个杀人犯来,每人也发他一百两银子。剩下的两千两银子,则用来周济育婴堂里逃出的孤儿以及那天误伤的中国人和附近受害的百姓民房。经过这样一番安排,曾国藩心灵深处似觉好过了些。
十二萃六州之铁,不能铸此一错
这天上午,周家勋、张光藻、刘杰就要上路了。京津古道接官厅里,曾国藩带着丁启睿、马绳武、赵烈文等人摆了一桌简单的酒菜,他要亲自为代百姓受过的天津地方官员敬酒饯行。
与一般的犯官不同,周家勋等人并没有套上枷锁,只是摘掉了顶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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