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了中国的绝大多数儿童失去了人生中的最重要的一次学习机会;而正是由于这种失去,从而使我们现在普遍缺乏一种道德意识和教养。每天,只要你稍为留意一下你就会发现:人们一脸麻木地穿行于各道路口,面对红灯熟视无睹。自行车上,父亲载着女儿,母亲驮着儿子,无所顾及地横行霸道,任凭后面的汽车狂鸣,老子就堵在路中,你敢把我怎么样?警察在一边视而不见,把所有注意力投向了机动车。于是在中国又出现了一种奇特的怪现象:对机动车的违章严加看管,而对行人、自行车的违章却熟视无睹。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有人说,相对于机动车来说;自行车、行人都是弱者,因此要管就管强者,而弱者则应该同情。
这又是一道难解的中国逻辑。
民族品牌的价值
我不知道这种逻辑是谁发明的,在一种法律的公平效用中,居然还能分出强者和弱者。这种逻辑无疑于告诉我们:一个小孩可以去偷一个女人的东西,因为小孩是弱者,而那位女士也可以随便去抢一个男人的东西,因为女人是弱者,而一个八十岁的老头更能随心所欲地想干嘛干嘛,因为一个八十岁的老头肯定是弱者啊!于是,警察们就把所有的注意力盯住了那些“强者”,而那些弱者们则继续大摇大摆的在革命的道路上为所欲为。就算有时候一不小心命会被革掉,但依然昂首挺胸我行我素。这或许就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道德学说吧:劫强济弱!
我有时候在想,中国的素质教育为什么总是搞不好,就是因为我们老有这样一帮人,整天吃饱了撑的凑到一起就开始胡说八道。
当然,也有人实在看不下去的,于是沈阳、深圳等地相继出台了一项真正体现法律公正原则的交通法规,俗称“撞死白撞”。在这个法规里,任何自行车及行人如果由于自身违章而造成人身伤残甚至死亡的,后果一律自负。而无违章行为的机动车对此一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这应该是一项公正的法律,它一方面真正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另一方面也是对那些视交通法规为儿戏的人的一种威慑。据悉,这项法规出台以后,当地的恶性交通事故明显降少,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在中国的大多数地方包括北京,依然如故。那些被保护的“弱者”们依然无法无天,马路上你到处可以看到那些“缺德”的现象,逆行、抢道、闯红灯……假如有一个路口红绿灯出了故障,那么在一片拥挤不堪鬼哭狼嚎的车流、人流中,谁都在争先恐后中为一个具有五千年文明史的当代中国留下了一个沉重的问号:我们的文明究竟丢失在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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