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的吗?”
天哪,她多么喜欢这句话。甜美而悲哀的崇高感充满她的心灵。她抓住我的双手,好像我游泳时抽了筋,而她要将我救出滚滚潮水,我们漂浮于彼此的怀抱之中。“我明白,”她对我说,“要我换我也不换。”
“看来情况已经改变了。”七年(存疑)后依然贫穷和默默无闻的我坐在标有“俄罗斯小说”的纸箱上说。她翻着卷边的科塔萨尔,发现我们用来当书签的一片红叶。她把红叶递给我,仿佛那是一面易碎的小旗,标志着我的失败。
“对,对,我承认,”她说,“我变了。对不起。我已经三十一岁了,我要丈夫、住所和孩子。请原谅。”
我努力原谅她。我说:“要是我现在说你别走,咱们结婚生孩子吧,你会留在我身边吗?”
她的怒火熄灭了,跌坐下去。“不会,”她悄声说,移开视线,像是有一只看不见的手扼住她的咽喉,“不行了,我们结束了。”
我沉默下去。她开始啜泣。为什么明明是她在伤我的心,却又是她在哭泣,而我在旁观,冷冰冰地一动不动,仿佛是我让她伤心?一滴泪水落在《跳房子》上。四十九页。我知道是因为泪水干了以后,纸张因此皱缩,而我无数次地打开这一页重看。
“对不起,”她说,“但变了的是你。你曾经对一切都充满热情。写作。生活。一切。哪怕只是出去走走。现在我看不下去了。实在可悲。你最后一次写诗是什么时候?”她合上那本书,碾碎那片红叶。
7
好吧,我承认我写过诗。不,我根本谈不上好。我不会说我是什么受挫的悲剧天才。这也不是那种故事。事实上,和许多社交有障碍的成年儿童一样,擅长处理字词却不擅长人际交往,诗兴仿佛粉刺,在青春前期的某段时间突然爆发,到我遇见珍妮的时候,诗意已经成了退化器官般的才能,好比花样洗牌和摊蛋饼,只在别人想看的时候才拉出来遛一遛。我每年为珍妮的生日写一首诗献给她,因为我买不起真正的礼物,就像有些人把通心粉粘在咖啡罐上做模型——结局多半也差不多,消失在布鲁克林的某个地下室里。
我母亲死后,我在她的床头柜里发现一个信封,里面是我写的最初几首诗,涵盖了我从八岁到十九岁的黄金年代。纸张皱皱巴巴,染有污渍,有些是手写的,有些是打字机打的。我意识到我的作品里只有这些她真心喜欢,甚至在电话里大声念给表妹萨迪听过。我读了一遍,它们当然都很普通,写的是秋天、时光和建筑空地,有一首格外让我皱眉头,居然是光明节奇迹。我的诗歌就是这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4页 /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