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需要学校提供派遣手续,那么经学校审核列入建议就业计划,报主管部门批准,学校负责办理派遣手续。
d.各方应严格履行协议,任何一方若违反协议,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在多数情况下是可以协商的。
e.其他补充协议。
签约步骤
就业协议的订立一般要经过两个步骤,即要约和承诺。
Ⅰ要约
毕业生持学校统一印制的就业推荐表或复印件参加各地人才市场的供需洽谈会,进行双向选择,或向各用人单位寄发书面材料,应视为“要约”。用人单位收到毕业生材料,对毕业生进行考察后,表示同意接收并将回执寄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或毕业生本人。
Ⅱ承诺
毕业生收到用人单位回执或通过其他方式得到用人单位答复后,从中做出选择并到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领取就业协议书,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即为“承诺”。有的毕业生参加公务员考试,进入面试程序后,到用人单位参加面试、体检,用人单位也对毕业生进行政审、阅档,表示同意接收。在这种情况下,毕业生应与该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而不应再选择其他单位。
签订程序
a.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并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名盖章,用人单位应在协议书上注明可以接收毕业生档案的名称和地址。
b.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盖章。
c.用人单位必须在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将协议书送学校负责毕业生就业分配登记的部门备案。
d.学校同意盖章,并及时将协议书反馈给用人单位。
无效协议
无效协议是指欠缺就业协议的有效要件或违反就业协议订立的原则,从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协议。这种协议自订立之日起便是无效的,而且无效协议产生的法律责任应由责任方承担。很多初入社会的大学生,因为缺少基本的法律常识,而常常在签署就业协议书时上当受骗,甚至工作了几个月都拿不到应得的薪金。
a.如有的协议经学校审查认为对毕业生显失公平,或违反公平竞争、公平录用的原则,学校可不予认可,并告之用人单位。
b.采取欺骗等违法手段签订的就业协议也是无效的。如用人单位未如实介绍本单位情况,根本无录用计划而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还有如非法的传销公司,不择手段地与毕业生所签订的就业协议。
协议解除
就业协议书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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