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哼哼叽叽地想跟着学。我若在她面前跳舞,更是把她高兴得不得了。
(引自《哈佛女孩刘亦婷》增订本第40页)
看到这段文字我想起了一则新闻,说一些奶牛场通过给牛听音乐增加了产量。根据这则新闻我们能不能这样推测,对于音乐和舞蹈或者说节奏的兴趣是人类的本能,是根本不需要培养、教导的,如果连这种本能都牵强附会成自己早期教育的功绩,我想,这完完全全是一种反科学的态度。
到她满10个月时,婷儿的艺术细胞似乎已经形成了:
……那天我抱着她哼了几句歌,她居然自己又哼又舞起来,虽然只是乱晃着胖胖的小手,但她是在“跳舞”却不容置疑。当我扶她站在穿衣镜前时,她更是兴高采烈地手舞足蹈起来。
这种“跳舞”虽然只是一种模仿行为,但创造多半都是从模仿开始的,而且模仿也是一种有待发展的能力,需要大人随时鼓励,以增强孩子的兴趣和自信心。
(引自《哈佛女孩刘亦婷》增订本第40页)
大家都看过马戏团的表演,笨拙的大象在音乐中也能翩翩起舞。为什么?一种条件反射而已。对于10个月的刘亦婷来说,对于节奏感强的音乐产生条件反射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可是,刘亦婷的家长却把这当作刘亦婷艺术细胞形成的证据,是自己培养的结果。这真是一种可笑的逻辑。
婷儿刚满1岁,模仿能力就发展得相当好了:
……大概是一个星期前吧,我发现婷婷会自己“玩家家”(做游戏)了。她拿着小宋的牙缸,一会地装作刷牙,一会地装作吃、喝,还“吧哒”着小嘴儿品味呢。兴趣大得呀,抱都抱不走。这大概是一种自发的模仿吧。
还有一天,我发现婷儿老是兴奋地跺脚,就称之为“跳踢踏舞”,还鼓励她一次又一次地跳。我认为这就是在培养孩子的兴趣和自信心。
婴儿时期形成的即兴创作舞蹈的兴趣,使她在后来的校园生活中无数次地体验到了成功的喜悦。尽管没有训练过的舞姿不可能很规范(因为我不希望婷儿长大了从事表演艺术,所以我很少在这方面训练她),但全身心地沉浸在欣赏或自娱中,尽情享受音乐和舞蹈的艺术美,的确是人生的一大幸福。
(引自《哈佛女孩刘亦婷》增订本第40页)
孩子跺脚成了即兴跳舞,鼓励孩子跺脚成了培养孩子的兴趣和信心。更让人惊诧的说法是,这种“婴儿时期形成的即兴创作舞蹈的兴趣,使她在后来的校园生活中无数次地体验到了成功的喜悦。”我想,如果这个说法成立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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