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规则。最后,当这个孩子和一群孩子在一起有人给他一根烟时,他坚决地摇头:不!我不喜欢抽烟。这时画外音响起:说一不二,孩子会听从。
显然,这个广告告诉我们,在管教孩子的时候,坚持原则,说一不二,所收到的效果将会事半功倍。
然而,很多父母在管教孩子的时候常犯的一个错误,就是不能坚持原则,说一不二。这样的父母在制定规则的时候,要么本身就欠考虑,所制定的规则根本无法执行;要么本身对规则的认识就是不到位的,制定规则不过是一种形式,不必当真。殊不知,限制作为一种教育形式,它跟孩子读书一样,所产生的效果主要依赖于施教人所采取的方式。如果施教人本身对规则都缺乏认识,无所谓,可以想象,这样的规则能起到什么效应。
对孩子的限制必须以清楚的、肯定的语气表达,而且一旦已经制定,就必须执行。这样,就可以带给孩子一个观念:“这条禁令是真的,不是闹着玩的。”如果父母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最好是不采取任何行动,等先想好了再作决定。
规则所传达的真义是父母管教孩子的“权能”,为了充分实现这种权能,一方面,在确立规则之前,做父母的就应该考虑清楚执行这种规则的现实可能。为了做到这一点,下述原则必须考虑在内:
首先,父母必须承认孩子有权拥有自己的合理愿望,并用简单的句子来表示肯定:“你希望今晚去看球赛”;
其次,应以明晰的语言,说明一个特定的限制条款:“可是我们家的规定是:在上学期间,晚上不去看球赛”;
第三、指定这个愿望至少可以部分实现的替代方案:“你可以在星期天或放假的时候去看”;
第四、在限制可能引起孩子的愤怒的时候,父母应该帮助孩子疏导这样的不满:“很明显,你一定不满意这个规定”,“等你长大了,有了自己的家,就可以把这个规定取消了”。
规则确立好了,在执行的时候,父母必须考虑到,所用的语言应该不至于给孩子带来侮辱,损伤孩子的自尊心。以简单明了而不涉及个人品行的语言来表明限制,可以增强孩子的自觉性。比如:
“上学期间,晚上没有电影看”所引起的愤懑就要少于“你明知道在上学期间是不能专看电影的”;
“该上床了”在孩子眼里就要比“你年纪还小,不可以这么晚睡觉,上床去”更“通情达理”;
“到了关电视的时候了”就要比“你今天看电影已经看够了,把电视机关上”更有人情味。
如果这两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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