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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我在阅览室看书,身边恰好坐着个四五十岁的男人。此人已经谢顶,身子圆鼓鼓的,右手戴着一个金戒指,上面嵌着一颗钻石。他在一个笔记本上写字,龙飞凤舞,不时停下来翻翻杂志。我好奇地问他在干什么,他说他是作家,在写小说。他一直写到阅览室关门。一起出门的时候,我问:“您在写什么题材的小说?”
“噢,不过是鸡毛蒜皮的小事。”
“原来是这样,”我笑道,“我以为作家都写大事。”
“其实写作的目的就是把无聊小事写得有意思,让人乐意读。”
“原来如此……”
作家见我在听着,兴奋起来:“我是农村出来的。农民的苦太深太重了!所以我要写小说——我要歌颂农民。我也是农民!”
“您看来挺关心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