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公子当然没有这么无聊,如果不是某人先来挑衅,事情早就办完了!”香爵然从怀里掏出了一份请柬,递给了眼神冒火的某人。
“要不是你在这里卖弄风骚,我会找上你?”蝶恋花鄙视的看向他,顺势接下了请帖。在他的心里,泡泡和沫沫都算是他天香楼的人了,当然容不得别人欺负调戏,特别是这个从小吵到大的花花公子。
“这是?”他扫了一眼请帖上的字迹,眼角抽了抽。
“看在相识几十年的份上,小瞻瞻刚拿到这个,本公子就亲自给你送来了。”香某人脸上的表情与其说是亲切还不如说是幸灾乐祸。
“我呸!15年前我就该毒死你!”
“年仅10岁就懂得杀比你小的孩子,果然是毒妇。”
看到这儿,我们要插花一下香爵然和蝶恋花的仇怨史了。从某种意义上他两个和某个冰山男算是发小,当然,他们之间的感情离两小无猜差的很远。被监护人强行塞到一块的三人的相处情形用一个词就可以概括-----杯具。年龄最小但从小就不可爱的阮某人老是一个人望天,谁也不理,而比他大上4岁的香某人和蝶某人从见面就不对盘到恨不得掐死对方,两人的对抗史可以追溯到某年某月小小香抢了小小蝶一根糖人,某年某月小小蝶毒死了小小香最喜 欢'炫。书。网'的一只小狗等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在此就不多赘述了。
就在二人斗得不亦乐乎的时候,一阵嚣张的笑声伴着脚步声传来,只听“砰!”的一声,天香楼的大门被人豪气干云的生生踹开了。
羡淼&;慕苇有话说:今天发生了一件让我们两个人非 常(炫…书…网)惊讶的事情。有朋友突然告诉我们,说是我们的文被人盗了。当时我们都没在意,毕竟这文才2万多字,也没什么名气,就只当是愚人节的玩笑话。直到晚上,羡淼无意间一搜,发现居然真有其事。本文的1—5章,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被发在了酷优网上……
怎么说呢,我们的心情现在很复杂。作为新人,日子是比较不好混的,点击推荐收藏各种不给力。在这种情况下,居然能在起点以外的网站上见到我们的作品,这从某种角度上让我们颇为受宠若惊。或许是盗文的那位仁兄觉得我们有成为大神的潜力?开玩笑开玩笑。不管怎么说,没有授权擅自发文总是不太好的,希望该站管理员能够妥善处理。往好里想这也可以看成是一种变相的宣传?但愿如此吧。
起点是我们的首发站,希望以后能在这里见到大家。我们衷心感谢大家这些日子来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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