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一面,那眼里满是狂傲与不屑。
手心里磨了老茧,衣衫也破烂不堪,然而,自今而后,我绝不允许那样的日子重过。
三年后,我成了聚客楼的主人,多年来,我走南闯北,终还是回来中晋了,选定这里,因为它是这大陆的中心,果然,经年之后,我的基业更加隆盛了。
那时,人们只知道聚客楼主人,极是年轻,却从没人真正见过我面。那日,我又遇见那人了,那个将我卖了两次的人,他认出了我,因为我眼中那与生俱来的绝傲,他这样说。
我不屑地绕过他,却被他死缠着跟来,只一眼,我便知道,他的毒瘾已不可收拾。我的武师将他关在郊外的木屋里,他很瘦弱,我觉得,这么多年,他竟能活下来,实在是个奇迹。
像是应了我的心意一般,他病了,病得很不堪。那日黄昏前,我去了那个木屋,看着缩在角落里的他,就那么毫无表情地盯着他,这个男人,我得见证他的死亡。
等那成为尸体的时候,我出了门,扫了一眼那破屋,燃起一把火,也葬了以前的岁月。
不会忘记他最后的话,蛀虫,你这个蛀虫,忤逆不孝……
是吗?到底你我,哪个才是蛀虫呢?我看着风吹火盛,直到最后,剩下一堆灰烬。
回到别院,那里有很多人,全是来讨债的,那个人,终其一生,都见不得我好,居然使这种手段呢。于是蛀虫这个名子,在别院里不断地被人提起。我眼神幽暗,指节有些泛白,我不惹事,也不怕事,我的武师是极好的,我自己也有些防身的功夫。
然而,双拳难敌四手,那个人,他都招惹的什么人呀……
看着满院的狼藉,那些我辛苦累积的家业,被搬毁怠尽,我微抬了头,一个个记住他们的模样。
出了别院,我赶到聚客楼,那里同样狼藉一片,伙计一个也没剩下,我的怒火从未有如此之盛,仿佛把那人挫骨扬灰也不足灭我心火之万一。
“落花酿,花香纯正,入口幽凉,不落下乘,聚客楼,果然还是有些不凡的。”清润的声音,在空荡荡的屋里响起,我抬头,见一个孩子,五六岁的样子,坐在楼上靠梯的地方,我看他时,他正含笑瞧着我,眼里仿佛有看穿一切的魔力。
那孩子衣着是上等料子,月白纯净的长衫,对着一张小脸,竟也惬意呢。
“小公子过奖了,鄙楼今遭不幸,招待不周了。”我已无些儿心思在这店上面了,便上楼与他对坐了,品着落花酿,其实入口却不知其味了呢。
“恨吗?”那孩子突然开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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