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没正眼看他,一边喂饭,一边自己吃了起来。
赵锦辛吃了几口,就颇委屈地说:“很少有人跟我在一起这么不耐烦的,我有点伤心。”
黎朔张了张嘴,最终还是不习惯出口伤人,他虽然很小的时候就随父母来了美国,可骨子里还是受儒家思想熏陶,为人处世尽量的与人为善、包容大度,赵锦辛尽管一再的骚扰他,但毕竟没有真的得罪他,他只好说:“我没有不耐烦,如果我们能聊些正常的东西,比如像在飞机上那样,我会很乐意跟你聊天。”
“可是我一看到你,感觉周围的空气都不正常了。”赵锦辛眨了眨眼睛,“你有这么为一个人着迷过吗?”
黎朔愣了愣,竟真的思索了一下,然后得出的答案是——没有。他理解不了那种过于激烈的、自我牺牲式的感情,他觉得人要么做自己情绪的主人,要么做奴隶,做主人就可以像他一样,永远的游刃有余、永远的规避麻烦,做奴隶……已经不需要举例了,满世界都是。
“没有。”赵锦辛挑了挑眉,“你从来没有为一个人着迷过。”
“这要看‘着迷’两个字怎么定义了。我们认识不过几天,见面不过三四次,如果你就能为我‘着迷’,那么证明着迷只是一种不经思考的、没什么分量的欲望,跟食欲本质没多大区别。”黎朔舀起一勺汤,塞进了赵锦辛嘴里。
“真看不出来,你是个这么无趣的人。”赵锦辛舔了舔嘴角的汤渍,“‘着迷’是一种激情,像毒品一样让人上瘾。”
“我们都知道毒品有害。”
“所以你从来没为李程秀‘着迷’过。”
黎朔眯起眼睛:“你绕来绕去,究竟想证明什么?”
赵锦辛眨巴着无辜地眼睛:“我想证明你和他在一起没劲,跟我试试吧宝贝儿。”
“你还要不要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