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长卿在铺着素色纯棉床单的床上打了个滚儿,舒服的叹息,有些怀疑自己真得能忍耐的住,上了大学还要住宿舍?这边可是有强大的诱惑啊,真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啊。不过,她趴在床上望着与床铺齐平的飘窗外的蓝天,上辈子贵妇的享受生活,如今倒是一点儿都不让她想念呢。
陈长卿笑起来,可不是吗?没有自由的享受不叫享受,那叫煎熬。啊,重生真好啊,自由,是无价之宝。
肚子的抗议让天马行空的陈长卿,不得不爬起来去做饭。依旧是西红柿炒蛋,因为没买别的食材,倒是用昨天剩的米饭做了炒饭,味道很是不错。吃饱喝足的她,懒得动弹,决定小睡一会儿再出去逛逛。
午后的阳光是令人望而生畏的,陈长卿半睡半醒中瞟了一眼,决定继续补眠,下午再战。这一睡就睡到了下午四点钟,其实b市盛夏的下午四点,依旧热的让人受不了,即便是全副武装,能不出门还是不想出门。
但是陈长卿的时间有限,赶紧忙完房子的事儿,她还要去买资料复习呢,虽说是决定转文科,但是进度毕竟不一样,她要补的课程可不少。推开单元门,门外的热浪让她禁不住屏住呼吸,忙打起遮阳伞戴上墨镜,把伞压得低低的,向大门口走去。
站牌的位置离小区门口不算远,但也有几十米的距离,她正急匆匆过去的时候,冷不丁听到背后传来略带惊讶和不确定的男声,陈长卿?
林梓业刚从车上下来时就觉得远处的少女很眼熟,但想到那孩子应该还在a市图书馆用功也就没当回事儿,不过,还是分了几分注意力。等对方越走越近,他就越来越迟疑,这条裙子似乎是与那小丫头第一次见面时穿的,还有,那透出雪白脚趾的凉鞋也很熟悉。等着错身而过时,他忍不住试探的唤道。
被暑热折腾的有些脑子发懵的陈长卿回过头,慢半拍才反应过来,立刻笑得灿烂地跑过去,叫到,哎呀,是大叔啊,太好了,他乡遇故知啊。她倒是真得惊喜,毕竟出门在外,没有比遇见自己熟悉的人,更让人觉得亲切的了。
太阳太大,去车里说吧。林梓业看着对方热得发红的笑脸,也不由得扬起嘴角,打开车门让小丫头进去。因为车子刚刚停下,车里的温度还是很低的,陈长卿长舒了口气,边收着手里的遮阳伞,边说道,林大哥,你有没有觉得b市比a市要热多了?我这么耐热的人都受不了。
林梓业发现每次跟这丫头在一起,话题都是天马行空的,现在难道不是应该问对方为何在b市吗?算了,他比较在意的是,你这丫头,怎么?终于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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