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经意间进驻到血液中。
这种状况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有他在时时间过得很快,没有他在时时间过得很慢。正所谓“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和“三秋一见更像一日”,与他在一起的时光,流逝得分外飞速。
除今晚之外,我们还有两天的时间慢慢相处,可对于一个与他分别四个多月的人来说,这已奢侈到了极限。我掰着指头细细计算一番,若三秋真的等于一日,换一种思维方式来思考的话,我们气死一共有九个秋天的时间相处。
想到两个月之后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嫁给他,我觉得这世上似乎再没比这里更让人高兴的事情了。
当我兴高采烈地把这个想法告诉莲洛时,她正愁眉不展地望着蹲踞在桌上,紧紧抱着线团打滚的小呆。小呆见我回来立刻扑腾几下墨色的翅膀,黑豆一般的眼睛睁得圆圆的,炯炯有神。
莲洛倏然倏然愣住,不知是在想我方才所说之话的逻辑,还是惊诧于我这个时候还会回来。终于连小呆都等得不耐烦,用爪子抓了抓桌子,莲洛才回过神来,一张口,险些便泪流满面:“小姐……你终于回来了!”
“对呀。“扬扬手,我说:“我还给你带了吃的!”
莲洛微瞪起眼睛,看了看我的手。
大坐着聊天和一路的行走的时间,注定使手中仅有的两个包子变为透心凉,可礼轻情意重呀,诚然它们已经凉了,我知道莲洛一定不会介意的。
小呆不仅呆而且是个吃货,看到香味诱人的包子立刻舍弃魔爪下的线团,一头扎过来。我拎着一只翅膀将它丢到一边,继而将线团也丢到一边。然后空中就出现两条抛物线。
一个是红色的,另一个则是墨色的。墨色的始作俑者不是别人,正是被我一度鄙视笨到家的小呆。于是,前一刻还被它憧憬的包子后一刻就被无情地抛弃了,我摇摇头,这家伙不仅笨,而且还爱变心。
都说“人如其字,字如其人”,我想“名如其人,人如其名”其实也很有道理。所以“小呆”真是一个非常合适并且上档次的名字!
小呆是谁?它不是人也不是物,就是那只在我不断变本加厉地摧残下,仍能健健康康长大的鹰,准确地说,现在它已经长成一只大苍鹰。
虽然它的身体很健硕,不似弱不禁风般羸弱,黄色的爪子和鹰钩嘴怎么看都具有一定的杀伤力,边缘染着薄薄灰褐色的墨色羽翼逃跑起来不仅好用而且少有人能及。然而,诚然它已经长大了,可隐藏在墨黑羽毛下的那颗心,似乎还如当初走路摔跤时般的一样弱智。
当初在起名字的时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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