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上都如燃着火一般,并且愈烧愈烈,最终腾起灭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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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日之后,七月初二,风光大好。
连着下了三天的雨,终于兴致缺缺地卷着铺盖走了人,日光之下,林木之间,草叶焕然一新,仿佛地上的泥土都散着清新的味道。
从院落中走回,将折来几朵开得浓郁的茉莉一字排开摆在桌案上,又在铜镜中仔细照了照脖子,我舒舒服服地躺倒在榻上,抱着锦被开始发呆。
原来总觉得发呆是一种奢侈的方式,因为我总有忙也忙不完的事情,现在认知已有很大改变,其实发呆是一种打发无聊非常有效的方式。
恍然不知做何时可以发发呆,兴奋得无以复加时,也可以发发呆,甚至于郁闷到恨不得撕书扯布,仍旧可以发发呆。可见发呆真是一件老少皆宜,诸情皆可的一项活动。
记忆乱哄哄地挤出来,神思飘飘忽忽开始游离,当我终于觉得眼皮有点沉重时,蓦地掐了自己一把。好吧,嫁给高长恭以后和之前其实没有太大变化,吃喝不愁,睡觉随意,可即便再随意,眼前才起身不久,若是再度睡过去,总有些说不过去了。
茉莉浅香随风拂动,隐隐约约似有晨露的芬芳,不愧为经过雨水洗涤花蕊,怎么看怎么闻都别有一番韵致。
突然想到有一物,大概暂且用不上了,我伸手在枕头下面摸,终于找到昨晚因高长恭欲抢夺被我塞到枕下拼命护住的东西,我想了想,动手将它叠起来。
一条水色的丝绸,若是没有它,恐怕我要被邺城大街小巷的人笑得彻底了。拜谢识人的礼节在昨日已全部结束,从今天开始,我终于不需用丝绸裹着脖子随高长恭到处招摇了。自此心里才算松了口气。
围东西这招是我想了很久才想到的,幸而老天非常配合,轰轰烈烈地下了三天的绵绵小雨,给我提供了护脖子的遮风借口,不然我还真不知道要如何遮掩它们。
越想越觉得始作俑者太坏了,明明知道仪式之后的三天时间都排得满满的,扣着我为所欲为不说,竟还骗我说不用出门。
顶了三日的痕迹好不容易淡去许多,若不凑上去上去仔细看,一定看不出什么。他口口声声说我挑些大面的地方制造痕迹,我觉得下次有必要提醒他,不要专挑些大面的地方给我制造痕迹,这些痕迹什么的真的很让人纠结啊!
傍晚时分,高长恭披着星月归来,我在他书房中找了本不错的故事书看,看着看着有点睁不开眼,于是撑着下巴坐打起瞌睡来。
木门吱呀一声打开,吹进一些夏夜的清风,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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