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里的闲钱也没现代人多,大部分人还是挺节俭的。
这会儿三个人正是吃了晚饭在说闲话。一般当天赶了集,次日才会开始做鱼丸,这样好保存一些。二狗子也会在明天才把鱼送来,所以这天晚上便是编福气结攒着庙会的时候卖。然后,魏大娘裁好了沈寄的新衣,瞧她也编了三十来个了,便叫她过去开始教她基本的针法。
村里人穿的衣服多是自家织的粗布,颜色也很单一。一年也不一定会制一身新衣。魏大娘是要做绣活卖的,所以才会去买绢帛买彩线之类。而且魏楹穿的衣服沈寄注意过都不是粗布,和村里人区别挺大。不由得想起孔乙己坚持的长衫客和短衣帮的区分。当时还偷笑过,穷得叮当响,魏大娘还真把自己儿子当少爷了不成。
不过后来看到村里人对魏楹这个读书人是相当的尊敬,偶尔上门来求一封书信或是写个喜事用条幅,都是客客气气的。果真是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沈寄不由想起自己本科毕业找工作,就如沿门托钵一般的辛酸来。她开始以为魏楹说过的他代写书信赚取银钱就是指这个,后来才发现不是的。村里人找上门来,他是不收钱的,最多收下别人带来的菜。他是背着魏大娘在镇上给人代写过书信,是趁着每隔几日去镇上买书或是借书的机会做的。所以,机会也不多。
至于村里,一来是人不多,二来被一起读书的人知道就要说他铜臭了。
至于这次他要去的书院,比现在上的这个私塾好了许多。教书先生是个落第的举人,比村里这个些许认得些字的先生强多了。魏楹从前就常去那里借书回来抄的,那先生也很喜欢他。恰好便是在街上看到他代写书信,字和文采都不错。便想要他去书院读书,只是被这场病耽误了。
这会儿见魏楹埋头看书,魏大娘便招呼沈寄出去堂屋学针线。这个可得说上一阵,会影响到楹儿看书。而且,现在也不缺那一点点照明的灯油了。
沈寄今天卖鱼丸汤之余也看了看魏大娘卖的绣活,大多是精巧的荷包,上头绣了些花鸟,栩栩如生。
☆、卷一 再厉(3…U…W…W)
沈寄从前一点基础都没有,这让魏大娘有点疑惑,不过也没多说什么。便教了些最基本的针法以及配色,教得很是仔细,然后便给了沈寄一个小花绷和一小块联系用的绢帛,是裁衣剩下的边角料,让她试着绣一方手帕。
沈寄学得很认真,魏大娘则在一旁给她做新衣服。沈寄到了魏家以后不久,魏楹的病渐渐好了,家里的经济境况也渐渐好转,所以魏大娘心底是真的有点信她是福星了。这新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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