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就是标题先取好了,随便写的内容,和开头想要表示的东西完全不一样,青春疼痛都没有疼痛起来就写不下去了哈哈 (ˉ▽ˉ;)…】
为什么老是对十七岁这个年纪有那么多的执念,好像也不是在那样的年纪遇到了对方,两个人都不是,也算不上别人口中多么美好的时期,翻过来翻过去地讲述,除了能够看上几眼的夕阳,或者吃上几次的大餐,剩下的也只有过于沉重的压力,过于放大的纠结。可能现在看来也就是那么回事,但那时候几乎痛苦得仿佛全世界都塌陷了一样。
也不是那时候遇到小洪的,几乎可以算作是狼狈的开场。逃课被抓,写了很多废话的日记还抓在手里,被骂着从办公室出来,走到走廊外头还能听到里面老师生气的句子,脸上装着没什么事,实际上还是有一点担心到底自己以后的出路在哪里,这就是小李的,能够模糊记得的,如果脸皮子厚一点还能耍赖算做是17岁的尾声。
首尔的秋天来的也很快,不算是繁华的街区,于是能够看见的只有高高低低的小巷子,被人丢在地上的垃圾,还有一直放着流行音乐从漏音的窗户里挤进来的每一个晚上,他那时候就像要不然自己也就这么过下去吧,在这样一条巷子里过那么一生,似乎伸手就能碰到的电线,从阁楼下来哪天还能去吃一顿便宜的烤肉,和对面小餐馆的服务员谈一场恋爱,然后也许也能还能凑一次远一点的路钱。如此一来,这种愿望牵动着小李每天走个半小时去稍微远一点的书店打工。
结果就被小洪遇到了。
小洪正好在书店的沙发里看英语书,小李正好就会封面那几个单词,叫“little fire” 后面一个单词很长,他突然就忘了是啥意思。
说突然忘了有一点不太贴切,大概应该是偶尔记起,反正至今也记不起那个单词。倒不是他不上进,只是都忘了那个单词怎么拼的了。
“要和我一起回家吗?”其实小洪只是看小李一直盯着他手里的书看,他自己家里还有很多类似的书。这么问着,小李也没有什么概念,他觉得为什么不呢,倒是没有把对方的逻辑理顺,就欢欢喜喜跟着人家去了一趟家。
小洪问过他,你不怕我是坏人吗,我如果把你拐回家把你肾脏掏了卖了,你怎么办,小李就笑嘻嘻地说你卖了的话,那现在你不得再花更多的钱帮我约移植手术吗,小洪一翻白眼就不准备再继续类似的话题了。
回家吗?
其实小洪的家不在首尔,小李后来才知道的,小洪把他拽上飞机去往美国的时候,他就突然想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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