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也好,报仇也好,这是方木目前唯一能做的事情。
可是,面对着堆积如山的资料。方木枯坐了半个多小时。竟然一个字也看不进去。
这段时间以来,悲痛、愤怒、内疚、绝望。这种种极端的情绪已经把方木的神经折磨到迟钝。那种察觉犯罪人心理的敏感能力仿佛已经在自己身上消失很久了。
要冷静,要冷静。方木用力敲打着自己地太阳穴。
方木点燃一痔,强迫自己把注意力集中在面前的资料上。
目光却停留在手中的zippo打火机上。
他反复掀动着打火机的机盖,单调的“啪哒”“啪哒”的声音在寝室里回响。
这是邓琳玥送给他地第一件,也是最后一件礼物。
无论是价格还是意义,都应该是弥足珍贵的。
可是,方木却一直只把它当作点烟的工具,也许,还可以用来照明。
很多事情,说它重要,只是因为我们赋予了它特殊的意义与感情。如果超脱其外,你会发现限量版的zippo永恒星并不比一块钱一只的塑料打火机更好用。
人也是这样。
被害人。刘建军、孟凡哲、张瑶,也许还有乔允平,都只是被害人。
而我,是一个心理画像者。
翻开手里的文件夹,照片上是张瑶永远不会醒来的脸。
方木夹着香烟,一页页看下去。
凶手,男性。年龄在30岁至40岁之间,身高在170——175之间。身体壮硕,动作敏捷,习惯手为右手。头脑聪明,心计颇深,知识面广,接受过良好的高等教育。童年时父母管教严厉但有节制,早期事业顺利,养成了自负和争强好胜的性格。性情自律、严谨。家境富裕,平日衣着整洁,注意仪表,社交能力强,可能与他人同居。熟练掌握驾驶技术,自己也许有车,并且车况良好。从事过教育业或者相关行业,熟悉J大周边环境,也许曾在J大任教。精通犯罪学和犯罪心理学,但对于生理医学方面地知识,例如解剖学可能一知半解。
案发后,凶手地心理随着案情发展产生了变化。也许他的最初动机只是证明自己在某方面地能力与天赋。那么,一方面,由于警方的无能为力,甚至是错误的判断使他的自负心理得到了进一步深化;另一方面,他也许对自身的心理变化有所察觉,甚至是抗拒。例如可能会改变同居状态。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产生厌恶感,由此可能导致某些行为不能,例如正常的**行为(这一点,从他没有对张瑶进行性侵害就能够洞悉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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