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应了每个轮回找她,裴懿就决不食言,找了几年终于在一家孤儿院找到她,“还好,还是婴儿不记事。”裴懿抱着七八个月大的孩子。
凌奚和钟晚一脸复杂,复杂的主要是钟晚,对于钟晚而言这就好比闺蜜变成妈。
哦,不,是女儿。
但是她不理解凌奚为什么还挺愿意帮裴懿这个忙的。作为一个能活几百年寿命的人类而言,身边一个个亲人的离去,已经看破生老病死。她还是很开心,自己的好友轮回还能用这种方式再续。
凌奚不想让钟晚觉得自己幼稚心态,自然也不打算和钟晚说,年幼期被骗喊爸爸妈妈的事情,现在覃歌作为养女,加上以后裴懿肯定要娶覃歌,那他变成老丈人也无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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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不跟爸爸妈妈姓啊。”上了小学的覃歌小朋友一脸不高兴的问道。
这是他们商量之后决定的事情,比起跟任何一个人姓,不如就随了她以前,即使轮回转世,灵魂始终不变,“因为妈妈有个很好的朋友姓覃。”
“所以我是个纪念品咯。”覃歌小朋友坐在儿童椅,不爽的看着窗外。
“怎么会,覃歌不仅是我的女儿也是我的朋友。”钟晚开着车,看着后视镜里稚嫩的脸蛋,这种感觉真奇妙,朋友更像自己选出来的家人,“覃歌,我们一出生的血缘注定了我们无法去改变自己的亲人,无论你喜不喜欢对方的生活习惯,对方的为人处世你都只能被迫接受。但是朋友不一样从一开始相处过程中,是欣赏或是想成为对方那样的人,或者是喜欢她某些方面,慢慢彼此关系就越来越好。”
“你是我的朋友,但我很高兴我们能成为家人。”
覃歌视线回到驾驶座上在开车的人,“那妈妈更希望我是家人还是朋友呢?”
“朋友和家人并不冲突,是并存的。”钟晚说完手指不安的敲打着方向盘,不确定这样说她能不能理解。
覃歌玩着手指,“好吧,因为跟妈妈什么都能说,但是我不喜欢爸爸,我就喜欢我们两个人。”
钟晚微妙的眉眼挑了挑,手攥紧了方向盘,会心一笑,“嗯,不过你要是想要买玩具什么的,这话就别和你爸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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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歌一直能感觉到他们家和正常家庭不太一样,例如每隔七年就会换一个城市,以及她的名字,虽然当时她妈的解释是纪念好友。
当然还有个原因。
“你为什么那么阴魂不散?”她一直有个从小到大的青梅竹马,诡异的是他们家搬到哪,这家伙就跟到哪。
被形容阴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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