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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轰!”“轰!”
三声巨响同时响起,其中一处地方火光冲天,那正是军火库,而爆炸的瞬间,整个印军基地一片漆黑,所有人乱成一团!
“弟兄们杀啊!”刘云高喊一声,将95式自动步枪取下消音器,猛冲过去,见人就杀!王班长和钱福也跟进,杀敌无数,所有没标记的人都得挨枪眼。
“马勒戈壁!”刘云换下弹夹,咒骂道,“换子弹真他妈慢,浪费时间!”忽然,刘云想到什么,便把95式收回去,花费2点功勋兑换了一把1。5米长,30公斤重的外形极其拉风的枪械。
这是一把特制的三管机枪,火力极猛,与Minigun相比威力虽然不够,但耗弹量也没那么大,而且不容易坏,比一般六管机枪稳定得多。
刘云此时背着一个弹药箱,子弹带从箱里延伸到机枪,恰好此时一队印军士兵打着手电冲过来,刘云狞笑一声,道:“来吧,印国杂种,看你们有多少人够我杀!”
刘云半蹲着稳住下盘,定好三管机枪便扣动扳机,“嗡”,机枪的电机开始转动,很快凶猛的火舌喷射而出,3000发每分钟的射弹速率,就这么一扫射,那群冲过来的印军士兵立马倒下一大片。
刘云觉得爽极了,感觉自己像3DMark05的动画里那个极其拉风的重装机甲士兵,那种横扫千军的快感实在是爽极了。这挺三管机枪枪管材料能耐高温,可以连续射击十秒而不过热,不过刘云不会这么做的,而是一串串子弹打出去,因为弹药消耗啊。
王班长和钱福看得目瞪口呆,这么几十人扫一下就没了?扫射一通后,地面留下一大堆尸体,剩下些没死透的,都让王班长他们补上一枪。
刘云左冲右突,可谓拉风至极,忽然,一颗流弹飞过,擦过他的右手,竟然擦破了皮。刘云大怒,喝道:“你马勒戈壁的,打哪不好打我手,你不知道那里没有防弹衣吗?去死!”说罢也不管是谁打的,只是见人就狂扫一通,杀得更起劲。
其实,印军在混乱中也不是不还击,但这里光线严重不足,加上他们又有防弹衣,所以没有受伤。王班长他们没有取下消音器,打枪基本不发光,所以目标不大,而刘云一开始为了制造声势,取下消音器,后来更是换上杀人机器,在拉风的同时也成为大目标,虽然他已经很注意躲闪,但胸口和背部也挨了好几下,被擦破皮也算正常,幸好有防弹衣,否则他这么“奔放”,早就挂了。
差不多了,王班长下令撤离战场,刘云才恋恋不舍地退走。此时印军差不多都“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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