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着地时一个翻滚,抵消了最后的冲力。
“还好想到了这招,否则还不把我摔个半死!”刘云自言自语道。他迅速潜入黑暗之中,摸进了提斯普尔城。
“哈哈哈哈!”都史少将狂笑着,他击退了这支神秘中国部队,自从开战以来,印军就没有胜利过,他现在也算是胜利了。虽然没有发现敌军飞机坠落,而且自己还损失了不少高射机枪,但至少证明了敌军并非不可战胜的,而且经过这一战,敌军短时间内不会再来了,只要他坚持一段时间,援军到来就是胜利。
诚然,一般情况下都史的做法是正确的,他能考虑到战略目标,知道己方的弱点,这样做能保存实力,一般情况下刘云的部队就此攻不下城市,只有继续打游击,然而他没料到,刘云的部队里最强的并不是什么攻击机、直升机或步行机甲,而是刘云本身!
刘云一人轻松地躲过印军岗哨,已经隐藏在城中。他身上这套特种盔甲的原型是命令与征服3中GDI的特种兵盔甲,GDI特种兵号称“一人之军”,可见这种盔甲的强悍,而刘云身上这套是花费大量功勋换来的,比那种盔甲更加强大!刘云此时背着一把红外激光狙击枪,另外还有一把神兵利器——封魔刃!可以说,只要刘云愿意,他一个人就可以对付这整座城的士兵!当然这一万多人他杀不了多少,因为别人会逃跑的,他只能击败对方,并斩杀数百人,之后就没法做到更多了。现在他要做的不是那种蛮干的事,而是利用强大的性能做得更多。
“哼,防空火力阵地竟然有八处之多,不要紧,我一个个清除。”此时的印军已经离开防空阵地的岗位,只有一些岗哨在工作,而且全城似乎都在欢庆“胜利”,没人注意到最大的危机正在缓缓产生。
“刷,刷!”刘云用封魔刃轻轻划过,高射机枪的枪管就被斩断,如此一来这枪也就废了。之前的岗哨早就被他狙杀掉了,他已经做过一次这种潜入任务,自然不会犯那种错误。如法炮制,城中的防空火力正在以惊人的速度被破坏着,刘云如同鬼魅般行动,手起刀落,简单干脆,那些高射炮也被这样干掉了。
特种盔甲的金属探测器正在工作着,周围所看到的范围内,所有的金属都显示成淡红色,在刘云眼前显示着,而对于没有我方标记的敌人,都被显示成闪动的红色。靠着这种先进的装置,刘云轻易地干掉路上的所有障碍,悄无声息,神出鬼没。半小时后,他已干掉所有防空武器,忽然发现几处火炮阵地!
这些地方都将成为我军的威胁,所以刘云照例将这些火炮统统砍成两段,至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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