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房里面呆了几天,再度见到那光明,绝对是让他兴奋不已。
晨曦时分,万籁俱寂!半晌,旭日东升!天空显彩霞数道。金黄色,瞬间已笼罩着大地。夜星加快脚步,往前面一个县城而去!步行约一个多小时后,经过了无数个村落,夜星已经来到了县城中心位置。这里,应该是市下面一个较大的县城了。此时,早起的人们纷纷迈开大步,赶着上班去。
街道上,汽车骆绎不绝!熙熙攘攘,热闹不已。每一个路人,脸上都带着急匆匆的神色。夜星在这县城上的街道上游荡着,赫然发现每一条街上,甚至小巷子,都贴着他的相片,不少人正围在相片前议论纷纷。
警方的效率真是快啊!
夜星连忙挤开人群,往墙壁上看去,只见上面印着自己的照片,写着自己的年龄、身高、以及自己的籍贯。这些都没什么,最令夜星震惊的就是,他竟然被当作是特大通缉犯人,更是被全国通缉了。他脸色愈来愈苍白了!天啊,全国通缉?那自己还能跑去什么地方?夜星苦恼的挠了挠头发,看来得赶紧学会马光那易容术,否则十天之后,问题可是严重了。他可不想再次被抓进牢房里面,因为他知道若是再次被抓,等待着他的是一条死路!
夜星赶紧离开那贴着他相片的地方,朝一外国餐厅走去。在这繁华地段的中心,一座广场上有一外国餐厅,之前夜星早已远远的看到了那醒目的招牌了。他不敢去住酒店或者旅馆,那可是警方重要搜索的地方。更何况的是,自己没有了身份证。那身份证,还在警方手里。
让夜星感到幸运的是,当时银行存钱时,他用了奶奶的身份证。聪明啊!夜星嘴角上扬,露出了一些笑意。口袋里面,还有一些钱,足够他这几天的花销了。被那些警察抓后,只是收起了他的身份证,没有注意到他鞋底下藏着的部分纸币。
一辆警车,从他身边呼啸而过。车里,一警察拿着一相片,看了看他后,便转过头去了。夜星笑了笑,虽然身材没有改变,但自己面容已改变,就算是别人亲手摸着自己的脸,亦分辨不出来的。那人皮面具,现在就如磁石般附在他脸孔上!
夜星找了一个靠近窗边的位置,要了一份早餐。看着那香喷喷的早餐,夜星的肚子早已在打鼓了。连续几天在牢房里吃那冰冷的猪食,如今有如此美味的早餐放在眼前,他再也顾不得自己的仪态了。
风卷残云般,瞬间夜星早已将早餐全部吞入肚子内。「呃……」夜星满足的打了一个饱嗝,拍了拍肚皮。然后再向服务员要了些饮料,拿出了马光给他的书,仔细的阅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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