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填补,并自皮肤边缘长出新皮肤。稍候,便布满了整个脑袋。
「咦,小晨,你怎么会这样法术的?」夜星大为奇怪。
林依晨微微一笑,道:「这可不是法术呀,是我们乃汤加人特有的功法,叫『创灵大法』,就是专门治这种脑髓被吃掉的。刚才那绿色的虫子,就是吃了丁三才的脑髓,再控制了他的灵魂。呵呵,这虫子还真笨了,在和你对抗间,竟然不自觉的出现在他的脖子上。若不是这样,我还真没发现它的存在了。」
「不是吧?难道刚才和我说话的,正是这虫子?难道那声音怪怪的。」夜星苦笑道。
林依晨摇头说道:「当然不是了,和你说话之人,正是那虫子的主人,他通过遥控虫子来和你对话的。真是古怪,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样子的呢。一直以来,从来没用过这『创灵大法』,想不到今天用上了。」
夜星愕然道:「难不成是我国所说的盅?」
林依晨笑道:「当然不一样了,盅又不能吞掉人的灵魂。别问我,你问他好了。」说完,便指着身边的丁三才。
丁三才的嘴巴动了动,用十分微弱的声音说道:「这不是盅,盅不是这个样子。这虫子,名叫『沙玛虫』。」
「沙玛虫?」夜星眼睛眨了眨,看着丁三才道。
丁三才点了点头,道:「是的,这虫子是沙内玛族的特有之物。沙内玛族控制人的灵魂,就是靠着这种古怪虫子。」
「噢,那你怎么惹上这虫子的?」夜星将丁三才扶在椅子上,看着他问道。
丁三才脸色苍白,苦笑一声,道:「都是一个『贪』字作怪,要不是跑到安达拉卜,我也不会这么倒霉了。」
原来,这丁三才在国内时本来是一个特级厨师,很多国家的菜式都会做,一直过着十分快活的日子。两年前,在朋友的怂恿下,说现在吐火罗正在打仗,那里满地黄金,许多国人在那里发了大财,极力劝丁三才前往吐火罗淘金。
丁三才心动了,想到自己就算厨艺多厉害,始终还是一名厨师。于是乎,便离妻别子,和数十个同乡一起前往这个战乱频生的国家,寻找他的发财美梦。刚到达这里时,丁三才开了一家餐馆,的确赚了一笔大钱。
可是,随着战况越来越激烈,终有一天军队到达杜希镇,整个镇子遭受到极大的破坏。丁三才和乡人为了躲避战乱,跑到了邻近的安达拉卜镇一深山中。就在这山里的一个山洞中,他们发现了一个惊人秘密。这里,竟然真的是满地黄金!
众人大喜,心想果然没有白来一趟。谁知,正当众人在拾取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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