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晚饭结束以后,她接了出版社的电话,回自己房间,一直到挂了电话才注意到水晶鞋不见了。
逸笑:照相之后,她去过洗手间一次,回来赶上颁奖礼。颁奖之后,她和龚辰一起参观了姗姗房间,据她说,只是在门口看了看,没走进去……也没有注意到桌上的水晶鞋。接着她去厨房给我捣乱(比如专挑烂了的菜叶子放盘子里,比如把豆腐捣烂扔锅里……),被我一顿暴打之后,回到客厅,中途参观了姗姗父母的卧室,书房……下次要是丢东西,我估计找她比找姗姗管用。
龚辰:几乎和逸笑行动一致,关于参观房间的问题,他也交代,只是在门口看了看,都没走进去……同样,意味着他曾经私下行动过。
伊茹:从颁奖以后到吃晚饭,再到晚饭过后,她都像入定老僧一样,坐在沙发上看杂志,几乎所有人都知道她在那,可是是否有大家不注意的时候她偷偷离开过,没人知道。
乔克:我不能肯定穿着蜘蛛侠的衣服,他是否就可以攀在玻璃上把水晶鞋偷运出去。然而他的话,既没有时间证人,也没有不在场证明……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干了点什么,反正东晃晃西晃晃,我在厨房见过他,逸笑在洗手间门口见过他,姗姗和伊茹在客厅见过他,龚辰在书房也见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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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感冒也不是什么借口,但实在是头疼的厉害……
如果明天不小心没更新,还请大家见谅啊……
水晶鞋失窃事件 7
我等大家都说完,忽然想起来一件事。
晚饭中途我曾经去过一次洗手间,那时候路过姗姗卧室,我记得当时卧室的门是关着的。
这可能也算不上什么线索。只是突然想起来,如果有人要偷水晶鞋,至少不能光明正大的拿起来,塞兜里,走人……关门倒是其次,最重要的,是水晶鞋被藏在哪了?
如果姗姗的父母现在回来,也可能认不出来那间被翻的面目全非鸡飞狗跳的卧室,是他们宝贝女儿的香闺了……我有自信,水晶鞋不在姗姗房间。
可是除了我以外,其他人身上没有能藏这东西的地方,家里也都找遍了……找小偷不是关键,关键是要先拿赃!
这个想法让我产生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明明是美轮美奂承载着希望和梦想的水晶鞋,怎么好端端的变成“赃物”?看来怀璧其罪这句话可以有了新的解释:东西在我手里,那就是宝贝,在你手里,那就是赃物……从相对论的观点来看,应该是:不是你的东西,拿到手里你都不好意思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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