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明珠!”孟凡忙奔了过去,却发现前面根本就没有人,只是他的幻觉而已,他都出现幻觉了,看来是真得要变成丧尸了。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孟凡又找了个石椅坐了下来,接着想自己的过去,这回最先想到的是他的爸爸妈妈。孟凡的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他们很节俭,是那种很狭隘的带点小农思想的节俭,比方说他爸爸跟人在建筑队里干活,中午管饭,一人一份菜,馒头管够,那他爸爸就会拼命的往肚里塞馒头,一顿都能吃十个以上,后来改成发馒头了,一人只给六个,吃不了可以带回家,那他爸爸每顿饭就只吃三个馒头,剩三个带回家来给他和姐姐吃。所以孟凡从小就认为,公家的东西一定要多吃多占,自己的就得省着用了。
孟凡的爸爸有事没事爱喝两怀,喝的都是那种最低劣最便宜的白酒,兜里要是有两个钱就想着买点什么好吃的,妈妈则更喜欢省些钱买件新衣服穿,认为买吃的吃一顿就没了,穿的却可以保存很长时间,所以更实惠。孟凡的爸爸一看到他妈妈买衣服就会说:“你说只要穿着不露肉不就行了,买那么多衣服干啥!”其实孟凡的妈妈买的衣服相比邻居是很少的,而且都是极便宜的那种,直到孟凡的姐姐长大成家挣钱了,他妈妈才穿上了超过一百块钱一件的衣服。
灾难发生前,孟凡还想着回家过年的时候要给爸爸打上几斤好酒,给妈妈买上一件贵些的好看的衣服,可现在看起来,一切都变得那么遥不可及,他甚至不知道自己的爸爸妈妈是否还活在这个世界上。“不,好人有好报,爸爸妈妈没干过什么坏事,他们一定都还活着。”孟凡安慰着自己。
孟凡又想到了自己,他是一个中庸而矛盾的人,妈妈对他说捡到的东西就是自己的,可老师却说要拾金不昧,最后孟凡选择的是,捡到东西如果有人找就还给人家,没人找吗?嘿嘿,就心安理得的放自己兜里就是了。
父母就是用这种看起来有点自私的爱,养大了他和姐姐,可怜自己竟连最后一面也见不到他们了。想这里孟凡不禁感觉到十分伤心。
第二十四章 我变成丧尸了吗?
孟凡又想起了明珠,他在刚进厂的时候就喜欢上了同一个车间的明珠了,但明珠是厂花,追他的男人很多,孟凡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算不得优秀,所以也没傻乎乎的跟着明追,而是暗暗的使劲。一次厂里举行的运动会上,孟凡成为了百米第一和篮球主力,终于引起了明珠的注意,以后孟凡就似有意似无意的经常出现在明珠面前,明珠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