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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原来如此,不过也不必伤心,要不是这样我还搞不来这些宝贝呢,瞧,这个女人是我前几从你说的丧尸手底下救出来的,当个媳妇还真不赖,我总算过得像个人过的日子了。哈哈,有女人滋润着的日子就是美呀!”
不用说,曹九天已经和这个女人发生了性关系,孟凡没有问这个女人是不是自愿的,他不愿意在这种时候了还问这种傻傻的问题,现在世界都已经这样了,强奸个女人真算不上是个事儿了,更何况这个女人还是曹九天救出来的,多半她也愿意以身相许,总比被丧尸生吞活剥了强吧!
曹九天这时又哈哈笑着说:“过两天老子再帮小兄弟你也搞个漂亮的女人过来,让你也好好快活快活,你要是急不可耐了,这个女人你先用着也行,反正外面乱的很,老子有大把的机会把女人搞进来,就是太浪费粮食了,所以也不能搞太多呀!”
孟凡倒没有心思跟曹九天开玩笑,他现在所想的,第一是找个安身立命的地方,第二是去寻找他的女人明珠和弟兄们。
曹九天从一张桌子里翻出剃骨刀,将猪鼠大腿处最好的肉剃了下来扔给那个女人,“你去把这肉烤了,再把那边的酒拿过来,我要跟我新认识的兄弟好好喝几杯。”
孟凡偷偷瞟了几眼那个女人,觉得这个女人除了身材性感,另一方面颧骨颇高,看起来有几分混血女子的味道,皮肤白是白,就是看起来并不是很有光泽,其实这也难怪,灾难已经发生好几天了,估计女人们光顾着逃命了,也没什么心思化妆了。
肉很快烤好了,味道果然比生鼠血好多了,孟凡觉得好长时间没吃过这么香的肉了。按理说没经过检验的肉人吃了是有可能患病的,可在现在这种时候,人能活着就是幸运的,而能吃上肉那简直就是幸福的上天堂了,哪还顾得上什么检验不检验呢?
酒也上来了,竟然是陈年茅台酒,要搁在平时,这酒怎么也得一千多一瓶,孟凡是绝对不会问津的,可现在他们两个人一人一瓶对瓶吹。
说实话孟凡还真有点喝不惯这陈年茅台的味道,就像穿惯了一百块钱一件衣服的人,突然有人给他弄了身一万块钱一件的名牌西装,他怎么穿都觉得别扭。其实孟凡平时也不怎么喝白酒,他更喜欢啤酒的味道,年轻人嘛!几个人聚在一起大杯大杯的喝啤酒更痛快些。
两个人边喝酒吃肉边聊天,孟凡再次问曹九天到底是什么组织要追杀他?
曹九天一听孟凡提起那个组织,笑容就收敛了起来,是什么组织能让如此豪爽的曹九天都闻之色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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