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北逃去。这时一个满面尘灰的士兵赶上来:“报告,小姐……小姐不见了?”
“啊,什么?你个王八蛋,还不赶紧去给我找?”然后他又向身边仅存的几个警卫兵说道:“大家听着,不管怎么样,都要找到小姐,不然的话一律格杀勿论。”说着,提枪就要冲回去。
王绍义跑上前去死死抱住马福田:“团长,团长!小姐已经失散了,现在杀回去是自投罗网啊!如果小姐命不该绝,她一定会没事的。如果……如果她真有什么意外,就算我们杀回去也没有用了,还得白白搭上弟兄们的性命!”
马福田娶了四房姨太太,但只有着一个女儿,他一向视为掌上明珠。现在听说女儿失散了,他如何不急?但王绍义的话使他不得不冷静下来。他眼圈泛红,问道:“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王绍义说道:“依我看,不如先退到北面,保住性命。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然后再派人乔装百姓回来打探小姐的下落。”
马福田无奈地点点头,喟叹一声:“唉,倩儿,爸爸对不起你啦!”把心一横,他挥枪大叫:“弟兄们,撤!”
败军残将继续往北败退。
文丙义没有向小说中写的那样,身为大将冲锋在前,他只是象征性的跟在了队伍的最后,手中的枪一发子弹都没有打过。又过了半个小时,战斗结束了,按照历来的规矩就要打扫战场了。大家或抬尸体,或缴获枪支弹药,文丙义下了马,巡视四周。他望着被战火硝烟弥漫的天空,心中暗暗感谢苍天让自己在这么一场残酷的战斗中活了下来。
他牵着马仔细搜寻着每一个角落,这倒并不是他多么具有军人素质,而是他也想找一些值钱的东西邀功,这就是当时当兵的最真实的想法。
忽然,他听到山边的草丛有动静,他急忙拔出枪,喝道:“谁,出来!”见对方没有动静,他又大声喊:“再不出来老子就开枪了,出来!”
随着文丙义这一声大叫,一个人从草丛中哆哆嗦嗦地举着双手站了起来。
文丙义仔细端详着他,看他长得挺白净,穿着长袍,带着礼帽,年纪也就是十六七岁,便叱问:“你是干什么的?”
那人举着双手,几乎是哀求的说:“别……别开枪,我……我是过路的村民。因为看到大军打仗,所以就……就躲在这儿了。”
文丙义疑惑地嘀咕:“过路的村民?”他走上前去呼喝:“把手举好了。”说完,伸过手去摸对方的腰间。那人急忙捂住,两人几乎同时开口问:“你要干什么?”
文丙义一愣,没想到对方这么大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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