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事情,谁入地狱我也不入地狱……
我的突然跃下,把最前排的几匹骏马吓得向后倒退了两步,我淡定扫过众人,最后,将目光定在芳芳身上,冷冷说道:
“有话快说,有屁别处放。天鹤庄不是你撒野的地方。”
芳芳身后的一些人我认识,当然,我敢肯定,他们也认识我,毕竟,我也不是第一次在江南撒野,不是第一次在天鹤庄扬威了。
“独孤嫣,你不要欺人太甚!你身为一派掌门,却毫无廉耻之心,与采花贼洛云狼狈为奸,你当真欺我江南无人主持公道吗?”
我无聊翻了个白眼,对近在耳边的乱吠充耳不闻。
“可能真的是我欺人太甚吧。”我沉吟点头:“你们硬要说洛云是采花贼,我也没办法,我从中午到现在还没吃饭呢,太阳都快下山了,你们若想动手就快点。”
早点打完,早点收工,免得真闹大了,我不好向无涯和齐凌交代。其实这才是我心里的真实想法。
众人被我的嚣张言论点燃了热情,沸腾起来。
芳芳忽然用他的银剑指着我的脸,皱眉吼叫道:
“独孤嫣!你休要嚣张,洛云先前已经承认,他今生所恋,唯你而已,一切祸端皆因你而起,看招!”说着,芳芳也不待我辩解一番,便忽而举剑,怒极向我袭来……
他……到底在生什么气啊?大家都是一起看小黄戏的票友,至于这般打打杀杀,你死我活吗?
我带着十分不理解的姿态,无奈闪身应对。
……其实我的意思是让他们一起上,芳芳一个人……我还真不好说。
不是我歧视芳芳的家传武学,其实秦家的七十二路上下剑我早年领教过,虽然觉得花哨,但临阵对敌时还是有些用的。
但所谓的‘有些用’,指的却是秦家的上上代家主,也就是芳芳的爷爷,他练了一辈子,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使出来的剑法才有那么点儿意思,可是芳芳……
上剑不练练下剑,金剑不拿拿银剑,天剑不学学醉剑。
不高不低,不深不浅,不伦不类,终于让他创出了一套横扫江湖的武功:醉银剑。
假以时日,必成大器。
就在我让他九九八十一招后,芳芳被我踢翻在地,我踩着他的银剑,冷冷的说:
“等你人剑合一成为剑人的时候,再来找我一决胜负吧。”
“……”
半空中几个人影翻涌而出。
天魔教打酱油的大哥们终于赶上了落下的脚步,找上门来了。
但是,我不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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