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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当快马报信的人快马回来的时候,报告给了李老鳖一个不幸的消息,这个消息就是:宋记米行今日一早开始销售大米,价格一贯一石。
“姓宋的这小子,想我死呀!”这消息,犹如晴天霹雳,击中李老鳖,他口吐白沫,栽下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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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晚上,庆元知府宗泽设宴邀请宋歌。
盛情难却,宋歌带着宋明,欣然赴宴。
宴席就设在府衙之内,宗泽为官清廉,只依靠俸禄生活,哪里会有钱在外置办房产,只好一家人都住在府衙后院。宋朝衙门专门设有为官员及家人居住的屋子,因而生活还是比较方便的。
参加宴席的除了宋歌、宋明以及主人宗泽,宗泽族弟宗厚之外,还有一位就是庆元府通判穆传刚。
通判是宋朝开始蔡设立的官职,其实就是宋太祖为了防止地方官权力过大,在地方官身边设立的一个专门向皇帝打小报告的副职。
穆传刚五十左右的年纪,一袭青衣便装打扮,文人模样,书生气浓厚,他对于宋歌的所做,也是深为佩服,一见面立即作揖拜见,“宋公子拯救一方百姓之举,天人共鉴,在下已上疏朝廷,不日肯定将有圣上嘉奖到来。”
宋歌作揖还礼,说道:“区区小事,劳烦大人辛苦,有亏圣上褒奖啊!”
两人谦让几句,坐了下来。
宗泽坐在主位,右边坐了宋歌,左边坐了穆通判。
宋明见到四人之中,一个是知府,一个是通判,一个是自己的少爷,即使宗厚,也是个书生,只有自己是个下人,不敢就坐,即使宗泽邀请,也是不敢落座,直到宋歌过去拉扯,才在下首宗厚身边勉强坐了下来。
宗泽请客 (4)
宴席很简单,七八样时下小菜,另外每个人面前摆一盘水煮花生下酒。荤菜只有一碗红烧肉,据说是宗夫人亲自下厨做的。
这红烧肉是宗府的保留菜肴,一般人很难品尝到总夫人的手艺,今日是宗泽为了宴请宋歌,专门亲自去集市买了肉,央求夫人下厨做的这道菜。
宋歌在宗泽的推荐之下,夹了一块肥瘦相宜的大肉,放入口中尝了一口,清香满口,肥而不腻,入口即化,的确非常好吃,入喉之后,禁不住砸吧了几下嘴巴。
宗泽看到宋歌喜欢吃,又夹了一块放入宋歌的碗中,说道:“贤侄,来,再吃一块。”出于对宋歌的喜爱,他对宋歌的称呼都变了。
宋歌也不客气,直接夹起来又把这块肉吃了,滋味无穷,还真想多吃几块!可惜碗中就这么不多几块,别人都没吃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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