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我呢,我对你来说,只是回首间看到的一个路人甲,路人乙,往深了说,是高中时候同校不同班的校友,是十二年前逼死你母亲的帮凶。
无论是哪一种,即使你能想起我,也都不是什么太过愉快的记忆吧。
从西半球到b市,是十九个小时二十分钟的飞机,我一直睁着眼睛,定定地望着前方的座位。到达b市的时候是个早上,我打了一辆车直接去了中关村的公司。
公司两个和我一起创业的伙伴看到我那个样子,吓了一跳。
他们说看到我当时的样子,以为公司破产了,爹死娘死,家破人亡了。
我对他们笑笑,说其实没什么事儿,一切都好。
我努力地把你忘记了。
因为我知道,记着也没用,你就是你,我就是我,我们是永远无法交叉的平行线。
我的公司越办越好了,生意蒸蒸日上,引来了天使投资,开始将营业的范围扩展。那个时候公司已经有三四百人了,在互联网上都小有名气了。
我和我的同伴野心勃勃地策划着,开连锁,将电子商务的范畴再扩张,做网上的b2c和c2c,以后还要上市。
那个时候虽然也就二十五岁,还很年轻,在经历了灭顶的绝望后,我开始觉得这个世上没有什么是我不敢做的,失败了又怎么样呢,我还能爬起来。这个世上,再也没有比十九个小时飞机路程的遥远地方,艳丽的枫树下那个你轻淡疏远的拒绝更让我感到痛苦的事儿了。
那一年,你回来了,你开始相亲,也许你想结婚了吧,不想孤单下去,于是相亲结婚。
你就是我的魔障,是我逃不脱的魔障,我再次沉迷其中,无法走出。我不知道你到底相亲过多少次,也不知道你是否记得曾经那些男人的面孔,当然更不知道,你是不是还记得那个笨拙的我。
不错,我是这么的可笑和幼稚,竟然用这么低劣的方式出现在你面前。
也许你已经不记得了吧,毕竟你交往过那么多的一面之缘甚至两面之缘的人。可是我却记得非常清楚,那是一个周六的下午,我们见面的时间是下午两点钟,一家茶馆。
我其实早早地就到了,不过却没有去那个茶馆,而是在外面徘徊了好长时间,看着接近我们约定时间的时候,才走过去。
你显然有点赶时间,黑长的头发被风一吹,不像平时那么顺滑。你一边用手指理了理长发,一边笑着和我说话。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你对我笑,虽然那个笑并不算真诚,我还是觉得挺好看的。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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