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需要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第三方来唬住肆意散布谣言的人。这就好比明星经常发律师声明一样,不一定会真的追究法律责任,但绝对可以表明自己的态度。
咨询电话打完,姜一才回到办公室,nic的目光始终追随着姜一,她知道这个最爱聊八卦的人此时很坐不住,但顾忌姜一的上司身份和闲人勿扰的气场所打扰。姜一装作没有注意到他的眼神,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开始想要怎么编个故事。
等她腹稿打得差不多,见nic起身去茶水间倒水,姜一过了几分钟,这才跟去茶水间,她拿着手机假装在通话没看见nic,笔直走到茶水间角落,压低声音到刚好的音量。
“他和我什么仇,发这种谣言?你确定是他发的帖?”
“影响?又不是真的事情能出什么大事。”
“我工作四年有哪几天不加班的,我同事还能不清楚。我已经联系律师了,就是那个王律师,对,他们草拟好声明就发。”
“什么真的假的,我当然认真的。如果事情继续发酵影响我工作,断我财路,我当然要打官司。我不犯人,人要犯我,我一定让他吃不了兜着走。”
“帮我打人?不行,现在法治社会。整人不非得动用暴力。”
“好了,我先工作,下班再聊,嗯。”
姜一收线,微微侧头,瞟见nic匆匆离开的身影。
这日到下班的时光格外难熬,六点钟,朋友将律师声明发来,姜一立马发上微博。
公众人物的律师函大多是一个套路,不同事务所发出来有些细微的差别。首先表明就xx账号所发布与委托人有关的不实信息一事已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维权,其次表明xx账号在xx平台所发布内容为不实消息,并且夹杂夸张和不实评论,该行为已对委托人构成严重困扰和影响,侵/犯了委托人的合法*权、名誉权等等。最后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要求删除发布的虚假信息,要求其公开道歉,消除后果。当然最重要的是,保留追诉权利。
当然,大多数情况下,官司不会真的打。发律师声明、律师函,就是摆个姿态。
打官司流程复杂,时间又长,等真的出结果了,大概好几个月后,该损害的名誉早就损害了。何况这年头对于公众人物所谓的名誉权,谁真的在乎法院判决,不过都是看个热闹。毕竟,大家都只相信自己想要相信的。
一句恶言恶语,说话的人甚至事后不会记得,可给当事人留下的伤害却不是轻易能抹去的。固然,做公众人物需要做好被非议的准备。可是,难道选择站到大众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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