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王爷也别误会了,品嫣刚才心神有杂,不是因为王爷!”多想直接告诉他,你别自作多情了,我不再是过去的品嫣,不想再嫁给你。可惜,他是王爷,而我,不过一个臣子家的小姐罢了。他是天,我是地,这里不二十一世纪。
“哦,呵呵。”他背负着手,低头一笑,既而大方的正视着我问:“品嫣小姐也认识红毛人吗?”
原来他略懂些英文,是因为认识了红毛人。红毛人,在古代的时候泛指西方人。但是在沅朝,我前世在时,还真没听说过有红毛人到来。
“我不认识,只是一个机缘巧合,有个远游的道士来府上,偶然和我谈起了几句,我便就记下了!不知道王爷,又是如何懂红毛人的语言呢?”
“机缘!”他引用我的话,认真看着我,双目灼灼生辉,字正腔圆的说:“去年,突厥来犯。我以骠骑大将军衔坐阵边关。也是机缘,抓获俘虏的时候,有两个被突厥抓住的红毛人成了我们的阶下囚!我很想知道那太阳沉下去的地方,到底住着一些什么样的人,发生着一些什么样的事儿,就留他们在身边住了小半年,学会了几句他们的话!在沅朝,我以为除了自己,没人再知道他们的话了呢?没想到小姐也知道,这是你我的机缘!”
晕,越想和他撇清,越是撇不清,一句戏言也能招来机缘,难道真的是机缘?不可以,不可以胡思乱想,我回来,是来报仇的!
吃人的火焰在瞳底放大,记忆深深铬在心里,有种难言的痛苦渐渐复苏。
我正失神,宸岚正望着我,忽然轰的一声,一道红光窜在眼角,我们双双转头,都被吓了一跳。
身边的串灯居然着火了!火苗如剑一般,顷刻映亮了视野。
“啊!”惊叫着跳起,仿佛看到一个魔鬼正在追赶着自己,我情绪失控的向着一旁跑去,慌乱的甩开了宸岚的手。我不要,我不要那火魔过来,它会把我的皮肤烧烂,发出呲呲的声音,好痛,好可怕!“啊——”
冷宫大火,那惨痛的记忆让我的心灵落下了无法磨灭的恐惧,见到失火就会发狂。
发狂的失去了方向,我跑着喊着,呯,撞在一根软软的柱子上,同时有清幽的香气缓缓入鼻。闻着这淡淡香气,神情稍许安定,我抱着大抱枕一样的柱子,轻声啜泣着说:“爹,娘,快来救救素素,救救素素!”梦魇仍未散尽,我恍若还在火中,痛苦的忆念着死前的呼唤。
沉浸在痛苦中,我没有发现,那被我牢牢抱着的根本不是柱子,而是一个人。他是如此震惊的注视着我,我居然也没有意识到。还有,那能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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