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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天高云淡、阳光灿烂的上午,火红的太阳恰到好处地把它的光辉均匀地散在大地之上,大地上的一切都显得那么生机勃勃,那么光彩照人。树上的小鸟兴奋地蹦跳着,叽叽喳喳地叫个不停,好像在告诉路过的行人:世界这么美好,我们应该好好地享受一番。
叶雪梅却完全没有受到它们的影响,兀自想着自己的心事。家里的事暂时已经安排得差不多了。在征得父母同意后,她把张村租的那幢破平房退了,为他们在城里租了个小院子。这样,以后叶凌看病方便了,林月香买药也方便多了,她想知道家里的情况派人打听也便利得多。她清楚地知道,入府后要出府就由不得自己了,就算岳云痕不计较,他的家人也不会不干涉的。
她摸了摸手中的布包袱,除了身上现做的这一身粉色的新衣,那里还有一套为了不至让人觉得太寒酸而做的换洗新衣,及家中仅有的两件没有打补丁的衣服;她又摸了摸胸前那一块沉甸甸看似很名贵的玉佩,那是一脸自责与不舍的父母说什么都要塞给自己的。没办法,她拒绝不了,只能暂时先保管着,等到将来弟弟娶媳妇时再把它转送给弟弟吧。没有花轿,没有迎亲队伍,甚至连个陪伴的人都没有,她就这样一人独自从家中走了出来。叶雪梅不想张扬,她只想悄悄地、静静地入了岳府,她明白做妾室的苦,然而路是自己选的,此时的她只能选择无怨无悔。对于岳云痕亲自迎她入府,叶雪梅再次心生感激。虽然与他并没有太多的交流,对于他的一切还知之甚少,但是,她却打心底里相信他,认定他是个好人,这大概就是女人特有的感觉吧。
岳府很大,院落众多,比卓府还要阔上几分,叶雪梅随在岳云痕的身后穿廊过檐地一直往里行了好长一段路,忽闻一声怒喝传来:“狗奴才,本少爷的事儿也是你能多的吗?”
岳云痕和叶雪梅同时身子一顿,循声望去,只见不远处的矮房前,停着一辆马车,在马车的前面,一个长发束冠、身着墨绿华服、脚蹬黑色皂靴的男子正一脚踹向身前低着头的一个小厮的肚子。那小厮受了一脚后,顿时疼得龇牙咧嘴,一手捂着肚子,另一手却还是死死攥着原来便握在手中的那一根马绳。
“那病痨的东西本少爷什么时候不能用了,今天这马车我还就用定了。”岳家二少爷岳云峰骂骂咧咧地狠狠瞪了那小厮两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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