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一直都不是很有自信的女生。
噢不,准确来说,在国二升国三的那个漫漫暑假,坚不可摧如金刚石般的自信心被一个云淡风轻的微笑给毁了。
很奇怪,通常小时候桃花越旺的,长大最需要的时候往往一朵都开不成。
我把这弔诡的情况统一归咎于一个无法抹灭的现实,长相。
对。就是长相。
幼稚园、国小的小朋友通常没有太大的美丑观,不会追着美丽的事物跑。
谁对你好,不管那人是圆是扁、长得高还矮、脸上有没有痘疤光泽好不好、身形怎么样有没有太胖太瘦,只要行为让你满意,开心了,那世界就和平了,咱们就是朋友了。
甚至可能是带着些许的喜欢。
纯纯的、青涩的、天真的。
现在回首我国小迷恋过的男生,真真是惨不忍睹。
只要功课好,跑步快,担任班上的班长阿风纪的,收穫老师喜爱,那就会莫名其妙有了一眾小粉丝,好多好多的小女生倾心以对,情书那是收不完。在那个纯良的年代,手写的情书夹带着注音符号,可爱粉嫩的信纸微微散发着香水味,一根草莓棒棒糖就很浪漫了。
总之我也有那么一段剔透的岁月,追着班上的胖班长整条走廊跑。
嗯,男主人公长得像一颗白白胖胖的萝卜。
我当时却是真的喜欢。
最真最稚嫩的少女心思都写在日记本里了,怎样不想承认也得点头。
想当然尔,萝卜被我拐到手了,于是那自信心就如同吹汽球那般快速地膨胀起来。那时的我功课好,人缘好,是班上的学艺,常常参加作文、美术、音乐等等艺文比赛,也常常站到司令台上领奖,受老师器重,又把最风云的男生放到了男朋友的位置上,那怎么能不自信呢?
可是,事实证明,太过骄傲总是会败的。
我永远忘不了,曾以为真会走一辈子的朋友,当着我的面,手里牵着我心上人的手,眼神是怜悯是轻视,「我们交往了。」
而那个和我曖昧了整整一年半的男孩,一言不发的撇过了头,回避了我泪水充斥的视线。
可他的手没有放开,反而是握得更紧了。
那之后,我就慢慢淡出了班上的中心,专注在课业上,好好地衝基测拼理想,那自信的样子是彻底的尘封了。渐渐变的自卑,渐渐开始在意陌生人的眼光,防卫心重的很难交到朋友。
随着时间流去,社交的越来越少了,性子也被磨的淡了,突然静得让人发慌。
却又觉得,这样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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