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不过到后来,叶紫初也就没再说什么了,因为一个人不可能为了钱暗恋人家三年,在有关钱的世界里,不存在暗恋这个名词。
“你看,这就是缘分啊,齐轩竟然跟我上同一个大学,哈哈!”向晴一脸得意相。
叶紫初瞅了她一眼,笑道:“你确定你不是因为偷看了齐轩的志愿表才填报C大的?”
向晴哑然,讪讪地喝了口饮料,无辜地傻笑。想当初她可是费尽心思才让那个古板老师给她看一眼齐轩的志愿表的,就差没在她面前三跪九叩了。
“向晴,你还是准备一直喜欢下去么?”
听到这个问题,向晴微怔,却也是毫不犹豫地点头,道:“你知道的,有的时候,喜欢一个人很简单,但是放下却很难。况且,以我的逻辑来说,有过暗恋的青春才够完美,不是么?”
暗恋是一种瘾,戒不掉,唯一的解决办法便是死心,可是,谈何容易?
叶紫初沉默了,在这一场青涩时光中,有一个喜欢的人就已是很大的幸运了,纵然这个年纪的人也许并不懂得什么才是真正的爱情,但是人生,不正是由这许许多多的遗憾和懵懂组成的吗?
大学生活其实并没有向晴想象中的那么美好,当憧憬变成现实,总会留下很多缺憾,向晴最大的缺憾便是无聊。
相对于高中生活的紧锣密鼓,大学有太多的自由时间供你挥霍。向晴一个星期只排到二十几节课,而C大又是一向不开设早晚自修的,她的空余时间可想而知。虽然可以从早到晚泡在图书馆,可是这样的日子依旧无聊得很。
开学初的时候向晴倒是参加了很多社团,像文学社、团学会、舞蹈社等,只是这些全都是她心血来潮的决定,因此时间一久也就兴致缺缺了。一个学年下来,唯一做到全勤的就只有舞蹈社了。据向晴自己向叶紫初爆料,她纯粹是为了齐轩才坚持到最后。每个周末都准时去练华尔兹,只是为了有朝一日能与他共舞一曲。
向晴这一年的空虚生活中,唯一的精神振作剂便是齐轩了。除了自己的文学院,医学院几乎成了向晴的“第二故乡”,整天有事没事便跑到那边晃荡一圈。她的作战方针便是“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所以但凡能跟齐轩扯上关系的人都成了她的狩猎目标,而其中最为可怜的便是齐轩的室友赵鸣了。
赵鸣是东北人氏,白山黑水一直是他的骄傲,高高大大的个儿,操一口浓重的北方口音,人倒是很随和,挺能侃的一个人。向晴是在一次社团活动中遇见赵鸣的,两人天南地北地聊了一段,无意间被向晴得知他是齐轩的室友时,便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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