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肖凌霄曾想要写本自传,讲述自己在娱乐圈中打拼的种种经历。第一句话他都已经想好,就写“多年以后,肖凌霄跪在导演的面前,准会想起他决定当演员的那个遥远的下午。”自传的书名就叫《百年憋屈》。
不过,虽然他那么地憋屈,他还是没放弃演戏。
肖凌霄很想要出名。其实,跟钱什么的都没有关系,他就是喜欢演绎出一个个故事,用动作和语言将那些故事用最好的方式“讲述”给别人听,让人从或喜或悲或平淡的生活进入到剧中,体会人物的聚散离合,让观众在寂寞时不寂寞、悲伤时不悲伤、开心时更开心、充实时更充实。即使没有受过教育的人,也眼不盲、耳不塞,可以通过影视了解很多。一想到自己能做到这些,被人认可、被人夸奖、被人喜欢,他就会又充满许多干劲,总是想着也许可以慢慢进步。
因此,虽然此刻只是条狗,肖凌霄也还是挺感动。
顾导为了让肖凌霄显得更加地酷炫,对摄影师说道:“焦点一定放在忠犬身上。”说完,他就看着监视器:“一二三,开始。”
训练员听到指令便拿着吃的喊道:“抬头,叫!”
肖凌霄便站在最前面的位置,很努力地嚎嚎嚎嚎,假装自己是一条狼。
因为狗的数量较多,每次都有掉链子的,不是这条慢了就是那条慢了,训练员罚完这个又得罚那个,只有肖凌霄没错过,时间总是把握得恰到好处。
顾导一连拍了二十来条,最后才不情不愿地说说道:“就这样吧。本来就是临时凑的,不能指望全都聪明。”
肖凌霄看见周瑾初走来,而后微微弯腰,将自己给抱在了怀里。周瑾初问:“累么?”两场戏拍了一整天,又是跑又是嚎叫的,周瑾初认为他的狗肯定感到很累了。对他自己而言,走十步路、说十个字都嫌多。
肖凌霄用两只爪子搂住周瑾初的脖子,抬头看了看周瑾初的脸,觉得从这个角度看对方真是长得漂亮极了,加上暖到爆炸的关心他的语气,突然鬼使神差地伸出舌头在周瑾初的脸上舔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