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的包,你还从来没送过我礼物哦。”
任清风微微一愣,侧目瞥了樊月一眼,眉目舒展开,嘴角的笑容已经不见了刚才的嘲讽。
“现在去买还是吃过饭去买?”几乎是没有迟疑的回答。
“我其实比较喜欢Hermes。”樊月继续道。
“那个好像专卖店不多,'霸气书库:www。87book。com'XX路大概有,我们吃饭会路过,可以买。”
“……”十几万一个包,不时尚也不好看,虽然樊月的出身很不错,却不会盲目的去买奢侈品,樊爸虽然不是白手起家的富翁,几代积攒下来的家底殷实,却仍是把忆苦思甜从小灌输给樊月,所以樊月的身上没有一丝一毫的富家小姐的影子,甚至除了亲戚送的生日礼物,她从来都没有主动买过任何一件不实用的奢侈品,在她看来,那些可有可无的东西除了满足一下虚荣心以外,没有任何的意义,所以她的衣服鞋子包类基本上都是樊妈自产自销的产品居多。
听到任清风毫不犹豫的应承,樊月觉得圆满了,刚刚的醋意消失无踪,笑眯眯的说出了对奢侈品的看法,抱着任清风的手,开心的聊起了她最近的工作情况。
结果到了最后,任清风还是给樊月买了一件‘奢侈品’,香奈儿的手链,不是因为它的牌子,而是因为它的样子很漂亮,哪怕是路边摊的银质手链,只要樊月喜欢,她也会很开心,因为这是任清风送给她的第一件礼物,这厮除了洗澡睡觉,基本上都会戴在手上,爱不释手。
煽情的生日
樊月下班比任清风早,两人达成了某种默契,约定约会的时候,谁下班早就会到对方的公司楼下接头,然后或一起散步吃饭,或者开车兜一圈再去吃饭,樊月没有任清风忙碌,所以大部分的时间都是樊月下班以后去任清风公司大楼旁边的咖啡馆等他下班,有的时候翻出笔记本来上网看一下资料,或是翻点英文原版的小说看。
这天,樊月还是像往常一样点了一杯冰摩卡,翻出笔记本上网看商务资讯类的文章,她今天一改往日的白色纯情路线,穿了一件有些修身的红色连衣裙,裙摆处还是有同色系的蕾丝花边,交错的深V领,衬得她的皮肤雪白通透,除了任清风送给她的手链以外,她没有带任何首饰,长卷发随意挽了一个松松的发髻,温婉中带着淡淡的女人味。
她看得很专注,直到眼睛有些酸涩的时候,才移开视线,不经意的向落地窗外一瞥,就看到了那个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身影。
任清风一身笔挺的西装,站在华灯初上的路灯下,他的身边站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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