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菜一汤,十分丰盛。
凌云帆拿出第一个打包盒,在看到盒子里的菜后,愣了一下。
盒子里面,装着鲜香四溢的红烧排骨。
美味近在眼前,明明应当让人垂涎欲滴,可不知为何,似有尖锐钢针在凌云帆神经末梢刺了一下,让他莫名觉得诡异。
凌云帆下意识地看向自己随手放在一旁的手机。
那款手机,是如今市场上十分畅销的牌子的最新款,它崭新无痕,和这个仿佛从未住过人的屋子何其相似。
“怎么了?”
身后突然传来声音,吓了正在发愣的凌云帆一跳,手猛地一抖。
纪沧海眼疾手快,扶住凌云帆手里的打包盒,避免了红烧排骨落一桌的惨象。
“这,这是……”凌云帆看看手里的菜,又看向纪沧海,因紧张说话有点磕巴。
纪沧海笑道:“红烧排骨啊,这不是你最喜欢吃的吗?”
凌云帆困惑:“你,你是怎么知道的?”
纪沧海笑容一成不变:“我是你的男朋友,我当然知道。”
但事实上,纪沧海并非凌云帆的男朋友。
而凌云帆最喜欢吃的,也不是红烧排骨。
第21章 又一次尝试离开
好再来餐馆里的大伙认为凌云帆喜欢吃红烧排骨,是个误会。
那是凌云帆刚到好再来餐馆打工没多久的事,他在收拾到一桌客人剩菜碗筷时,发现一盘几乎完全没动过的红烧排骨。
那时候的凌云帆为了还债省钱,天天白水就馒头,看到一盘肉怎么能不心动。
于是趁着没人注意,凌云帆把那盘红烧排骨拿到厨房,想用锅热一下带回家。
就在他用塑料袋装排骨的时候,恰好餐馆老板雄哥进厨房。
凌云帆怕雄哥以为他偷吃,连忙说:“这排骨是客人吃剩的。”
雄哥嘴里斜斜叼着烟,上下打量凌云帆:“怎么拿吃剩的菜回厨房?”
凌云帆好面子啊,没说自己没饭吃现在很饿,觍着脸说:“我喜欢吃红烧排骨,太喜欢了,看见剩这么多,觉得浪费,明明热热还能吃,没办法,我就好这一口,从小看见就馋得不行。”
雄哥没说什么,拍拍凌云帆的肩膀转身走了。
第二日,凌云帆干完活准备回出租屋时,郑雄的女儿郑思清喊住了他:“诶,那个哥哥,你别急着走啊,我们餐馆是有员工餐的,你不知道吗?”
“员工餐?”凌云帆脚步一顿。
郑思清:“对啊,就在后厨,大家都在呢,你快去吧,去晚了肉就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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