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和纪晏聊完,林之转头就把这件事抛在脑后,时间一晃就过了一个半月。
八月如期而至,酷暑当头。
林之完全忘了八月有个什么约定,主要是她也忙到飞起,本以为丢了一个案子,时间会变得松动些。谁知道手上其中一个案子突然被通知说对方律师提了管辖权异议,案子被移送到了外地法院审理。
林之收到的这个消息的时候,以为自己听错了,作为原告的代理律师,帮助原告起诉却找不对法院,就像是回家找错了家门,是一个林之从未犯过的、非常低级的错误。
林之回去律所了解才知道,原来是自己手底下刚来的实习律师犯了糊涂。林之乐于提携新人,想着案子法律关系简单,就准备给刚来的实习律师一个锻炼机会,让对方起草起诉状并送去法院立案。但有时候事情就是这么赶巧,实习律师偏偏漏看了合同中甲乙双方的协议管辖条款,就直接在合同履行地,也就是清城法院立了案。
但这件事说起来,其实林之也有一点责任。当实习律师拟完了起诉状,要去法院递交的时候,她正忙着在电话里跟另一个案件的律师扯皮,见来人敲门朝她扬了扬手中的文件,她看了对方一眼,随手比了个ok的手势,却忘了留个心眼让他再检查一遍。
林之看着实习律师脸上愧疚的表情,叹了口气,也没多说什么,只拍了拍他的肩膀,让他下次注意。
林之回到办公室翻看开庭日程,心想,对方的这律师也是够恶心人的。眼看着有十五日的异议期,偏偏压到最后一天才提出来。时间就这样被对方多拖了半个月,再加上移送其他法院后又需要新的立案时间,又一拖再拖。林之依照经验数了数日子,估摸着会在另一个案件的开庭日左右。
等到排庭公告一出,林之狠狠地翻了个大白眼。
真是好的不灵坏的灵。
这案子的开庭时间正好在她另外一个案子开庭的前一天。
连着两天开庭林之早就司空见惯,以前跟着纪晏干活的时候,甚至试过一整天泡在法院,律所都没回去,直接早九晚五地就在各个庭里流转。
但这次两个案子地开庭地点相隔几千公里,第一天还是下午的庭审。换句话说,不论当天下午几点结束,林之都必须连夜赶回清城,准备第二天一早又上战场。
林之揉了揉太阳穴。
钱难挣、屎难吃。
精神吃得消,身体吃不消。
但有些时候不可谓不是因祸得福,梁昊从她手里抢走的那个案子,据说开庭时间估计也是在这几天。倘若叁个案子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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