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问他的名字作甚?他瞥了一眼盛芳华,皓腕胜雪,手上没有一点粗皮——农家姑娘从小就开始做粗活,手上老茧一个又一个,哪里会有这般如凝脂的肌肤?
这分明是有人设下的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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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黄的灯光照着褚昭钺的脸,让他显得格外无辜,提着笔的盛芳华仔细打量了他几眼,只觉他脸上疑惑的神色十分逼真,不似作伪,心中更是怜悯:“你真不记得你的名字了?”
曾经看到书上有过记载,一些人撞到头以后,因为记忆中枢受伤,会出现失忆的症状,有些是短暂性的,而有些则是十几年都不能回忆起过去的事情,面前这个人,莫非运气差到遇上了这样的事情?
见盛芳华的目光不住在自己身上扫来扫去,褚昭钺只觉有数根针在自己身上扎来扎去,刺着发痛。这女子大概是在想着该如何动手?自己该如何才能逃过她的毒手?
迅速冷静下来,褚昭钺抬起头来,朝盛芳华微微一笑。
京城四公子的名头可不是白得的,昔日他走在京城,白衣胜雪,少年如玉,虽然生性冷清,面无表情,可只要他随意眼波流转,就会让街头少女们尖叫连连,对付一名看起来不像村姑的村姑,肯定是手到擒来。
可是,他错了。
褚昭钺千算万算,却算漏了一点,此刻的他,早已不复当年白马金辔头扬鞭过闹市的贵闼公子模样,灰尘扑扑,就如盛芳华家厨房角落里堆放着的地瓜。
盛芳华皱了皱眉头,这床上的少年看起来真是摔得不轻,这嘴角不停的扯啊扯,应该是哪根神经出了问题。
“伸手。”她脸色凝重,低声呵斥了一句,褚昭钺忽然间有一种备受压迫之感,看着盛芳华竖起的两道眉毛,竟然乖乖地伸出手来。
几根纤纤玉手搭在他的脉门上,忽轻忽重的按了几下,让褚昭钺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看起来这女子真是在给自己诊脉,可是,她到底是敌是友,显得愈发的扑朔迷离。
诊脉过后,盛芳华只觉奇怪,这人的脉象虽然有些虚浮,可却也并无异象,可怎么就忽然得了失忆症了呢?她伸出手来毫不客气的在褚昭钺的后脑勺上摸了一把,鼓鼓的有一个鸡蛋大小的疙瘩。
“看来症结就在此处了。”盛芳华的手指探入了褚昭钺的头发里摸了摸,口中喃喃自语:“这个包有些大,看起来他还真是伤得厉害。”
一双手贴着他的头皮摸来摸去,让褚昭钺稍微放松下来的心又蓦然提了起来,沉下脸来低声叱呵:“姑娘,放手!”
须知脑袋乃是人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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