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时横了他一眼,将装麻团的食盒盖子盖上了,“虽然好吃,但我不能多吃。”
“公子再吃一个吧,还有很多。”
池时眼睛亮晶晶的看着那麻团盒子,犹疑的自言自语道,“那我再吃一个?”
她说着,又掀开了盖子,揪出一个团子来,眯着眼睛吃了起来。
“昨儿个破了个东山的案子,我理应多吃一个。你把其他的收起来罢,一会儿,我要去一趟野湖。”
久乐应了声,“若是之后有人问起,我便说是公子寻六小姐有事。”
池时点了点头,又烤了烤手,站了起身,拿出了一件披风来。
“公子出门多穿些,昨儿个下了雨夹雪,今日虽然出了太阳,但北风像刀子一样,刮得人脸疼,可别生了冻疮了。”
池时摇了摇头,径直的出了院子,久乐忙将那袍子一扔,拿起一个暖手炉,小跑着出门牵驴去了。
……
野湖之所以叫野湖,同东山是同一个道理。
它就是一个平平无奇,但凡有人读过几年书,都不会对它产生任何取名欲望的湖。这里长满了野草,也不知道是谁头一个叫的,总之几百年下来,祐海人都管它叫野湖。
这里一无好花,二无好景,湖边长满了杂草同芦苇,每年夏日的时候,祐海县衙的捕快,都要在这湖里,捞出一两具尸体。
池时循着记忆,骑着驴子,到了一处草丛,然后翻身跳了下来,“十年前,凶案现场。”
他说着,朝四周看了看,“站在这里,能够看到醉花楼上的人。”
久乐牵着驴子,站在一旁,像是不存在一般,他知道,池时并不需要他回答。
池时说着,表情更加冷淡了几分,只见那醉花楼上,正朝着他们这边的窗边,坐着两个熟人。那姓周的是个练家子,敏锐的感觉到了她的视线,瞧了过来,温柔一笑……
池时打了个喷嚏,面无表情的低下了头。
他想着,皱了皱眉头,孙家倒是在这个方向的。他们在酒楼分别之后,孙占的确是要从这附近的路经过,可是邓家却是在反方向的,那死者为什么会到这里来?
凶手为什么要剜掉死者的眼珠子?
就算是有深仇大恨,为什么不是砍手砍脚,亦或者是其他的?这眼珠子,一定有什么涵义在里面。当年他翻看卷宗的时候,便有过这个疑问。
只不过,按照池庭的验尸结果来看,孙占的确是最符合的嫌疑人。而且,在没有第二个嫌疑人的情况下,他被定罪,乃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这个时代,官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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