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房出来刚好遇上林维德。父子俩快一年不见,刚见面就又是吵架,再度添堵。
从前林维德专制独权,他性格乖戾。他们俩人遇上,甚至不是小学课本里的“自相矛盾”,而是最强的矛对上更强的矛,明明师出同门,可谁也不肯让步锋芒。如今一个退了职位赋闲在家,另一个北上漂流,躲在一间小小的酒吧。究竟是谁赢了,恐怕还得不出个定论。
他熟练操作着,将刚刚调好的一杯金汤力递给女客人。女客人品了一口,皱眉问他:“Adam,鸡尾酒为什么叫做鸡尾酒?”
他擦擦桌面,流利道:“几百年前的英国流行赛马,纯血马难养,用来比赛的大多都是混血杂种马。行业爱好者觉得马尾巴竖起来跟公鸡尾巴一样,所以专门用‘cocktail’来称呼。鸡尾酒最初也是出现在英国,各种酒类都混在一起,所以直接借用了人家的名字了。”
女客人奇道:“还真是随便。”
林敢说:“可不就是随便嘛,平常人喝酒讲究那么多干嘛?”
女客人抿嘴赞同,喝了小口就端着酒去找了朋友。冬青趁机站了空位,坐下。林敢望着她,眼神迷离:“还是干马天尼?”
冬青点头,看看女客人的曼妙背影:“其实还有更故事性的说法。”
林敢问:“什么?”
李冬青答:“十八世纪的纽约,有家酒吧的老板丢了一只公鸡。他说,只要谁帮忙找到这只心爱的公鸡,就把女儿嫁给他。不久,有个部队的军官将那只鸡带给他,老板认亲,虽然当时公鸡的尾巴不见了,他还是遵守诺言,将女儿嫁了出去。婚礼上,女儿太过激动,不小心把各种饮料混合在一起,宴请宾客。从那以后,这样混合的饮料就被叫做cocktail了。”
林敢倒了点金酒,笑:“你还挺博学?”
冬青玩味驳他:“博学是真的,可你不会不知道。”
林敢问:“怎么?我看起来像是该知道?”
冬青说:“我觉得你知道。要是真不知道,那就是我高看你了。”
她不去多做争辩,让林敢自己选择。林敢轻哼一声,开始stir,杯子中的透明液体随他拨动,送到她眼前。冬青小啜一口,在熟悉的味道下感到平静。她喜欢干涩得剌喉的感觉,叁口喝了个干净,又续了一杯。面上晴朗,动作也潇洒些。
林敢问她;“遇上什么好事儿了?心情这么好?”
李冬青挑眉:“喝酒看帅哥,算不算大好事儿?”
林敢哑笑,舒了眉头。又有想交友的客人来找她搭话时,他顺着气氛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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