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头之一的我绝不能退缩,我要用爪子撕碎眼前敢于伤害我的敌人……无力感渐渐的袭来,身体也越来越不受控制了,可能我的生命就要在这一刻回归狼神芬格斯的怀抱了”
银英怪就是不一样,320的经验值足有旁边怪物的两倍之多。盗贼从鲁伯斯的尸体上,摸出一块银白色的狼皮,口中也报出了装备的属性:‘鲁伯斯的皮:披风,20护甲,+4敏捷,+3耐力,你们应该不会要吧。”两人看到盗贼满怀希望的目光,一脸坏笑:“当然,不会啦。”
没过多久,三人在嬉闹声中,杀死最后一只恐狼“呼”三人累的坐在草地上大口喘气,“累死了,别看这些恐狼级别不高,但功击最近的一个,其他的都会过来帮忙呢!”战到死总结了下战斗还一脸怪笑望着盗贼,盗贼假装没看见:“走吧,交了任务也差不多是时候下线了。”
拉尔斯得知三人任务以完成的消息,激动的从怀里拿出三个小袋子递给他们:“谢谢三位帮我干掉了这群恐狼,这个是我和同伴研制的一点小玩意,我想会对三位有点帮助吧。”
三人接过袋子“任务:恶狼成群以完成,获得2400点经验,获得火弹。”“火弹?”战到死好奇的打开袋子“火弹:使用:召唤一根火柱,对攻击范围内的所有敌人造成66到78点火焰伤害,并在8秒内造成额外的48到52点伤害。”看清属性后,无奈的说“是有帮助,这东西应该也能换点钱吧。”三人约定下次上线的时间就在NPC旁匆匆的下线了。
下线后,战到死第一时间登上游戏网站,想知道自己那个任务的后续部分是如何发展的,可是在官方主页上找遍了也没找到关于任务的介绍。找了半天没看到自己需要的东西,战到死彻底的失望了,无奈的耸耸肩:“汗,看来这个任务只有到了60级,在靠自己慢慢摸索了。”做为高手的本能,随手点开看看有没自己感兴趣的东西。
里真是热闹啊,到处充斥着关于自己的帖子一篇名为“我和战到死的第一次……”的帖子给顶在榜首,已经有上千万的点击和数百万的回复了“汗,谁在恶搞啊!”战到死脸上露出怪异的笑容,好奇的打开了帖子:
“我和战到死第一次见面,是在暴风城旧城区的猪和哨声旅店里相遇,当他进入旅店时,给我们围在中央NPC突然站起来,兴奋的迎上去,并把我们通通赶走。那时我就留了个心眼,怎么NPC会对玩家这么客气呢?好奇的打量了这位,长着橙红色胡子背着双手斧的矮人玩家,除了级别较高外并没什么特别啊!NPC接过那个玩家递过去的木匣就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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