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那二十几块钱。
金越说,他卖惨卖的最后连自己都相信了,他表白的时候,王锦甚至都不敢拒绝他,在一起以后,他说想要什么,王锦都会给他,王锦说他以前太辛苦了,要把全世界的好东西都给他。
金越说,后来他演累了,他其实根本没那么惨,可是王锦偏偏总是那么惯着他,他明明也已经被保研,也进了不比王锦实习单位差的同等级医院,可王锦还是觉得他是个需要被保护的弱鸡,从来没把他当成一个平等的恋人,他觉得王锦并不爱他,只是爱那种保护弱者的成就感。他那时候鬼迷心窍,找了个女医生谈恋爱,他想激怒王锦,想让王锦意识到他也是个男人。果然王锦是被他激怒了,可他也付出了惨痛代价,再也无法挽回他和王锦的感情。
金越最后说,王锦是个天生适合做医生的人,他对病人永远怀着悲天悯人的情怀,他的圣母病深入骨髓,对弱小的人会不自觉的产生保护欲,可是王锦自己恐怕也不清楚,这保护欲到底等不等同于爱。
王锦的脸上露出几分荒唐可笑。
彦容追问道:“你是因为同情他,才要和他在一起吗?”
王锦把他的作业装回书包里,道:“不管为什么,反正已经过去那么久,再谈也没有意义,我现在都只把他当成一个旧同学。”
他是真的不想再说这个人,也不想让彦容误会他对旧爱还有心怀芥蒂。
可这个说法落在彦容耳朵里就是模棱两可,他听不懂,他又想问王锦是不是因为他无父无母没人爱才肯喜欢他,嘴唇却只动了动,没有问出来,如果问了以后,他也和金越的下场一样,永远失去王锦的话,那要怎么办?
也许王超的想法更有道理,何必一定要知道对方爱你的真相,能在一起的时候,不如就先好好在一起,这样才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