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不准大燕此番是会胜还是会败,是以饶是还未出正月,本该是各家各户忙着请客吃年酒、纵情享乐的时候,整个京城却反常的十分安静。爱蝤鴵裻各家各户便是请客,也只是请一些有通家之好的人家,小范围的热闹一下也就罢了,素日里无事便都待在家中,等闲不出门,毕竟当今皇上心情不好,谁家也不敢在这时候闹出点什么事儿来,做了那出头的椽子。
也因此,崔之放逼奸民女不成,恼羞成怒之下竟将其杀害了之事,便很快在京城传扬开来,成为了这一阵子京城众人茶余饭后磨牙的热门话题。
舆论普遍偏向于受害者那一方,尤其是在听说了凶手崔之放乃是一个举人,家里颇有家产,且如今正鳏居之后,众人就更是纷纷唾骂起他来。
都说以他这样的条件,果真中意那名被害的女子,就该大大方方使了媒人上门去提亲才是,想来只要他诚意足,女方不至于会拒绝,到时候岂非皆大欢喜?谁知道他偏放着正途不走,非要去走那邪门歪道,如今可好,不但害了那被害女子及其一家,还害了自己!
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一边倒的偏向那受害者,也有人提出质疑,质疑的角度跟偏向于受害者的角度一样,也是认为以崔之放那么好的条件,果真中意那名女子了,什么正大光明的手段不能使来,何至于要行那逼迫杀人之事?须知这可是死罪,便是再无知的人都该知道,更何况崔之放一个有功名在身之人?可见其中必有蹊跷!
崔之放的几个同年便是以此为由,联合上书与县太爷,请求其彻查此事,务必不能放过了一个坏人,却也务必不能冤枉了一个好人的。
然而崔之放却似是领会不到同年们的好意似的,第一次过堂便承认了自己杀人之事,但却坚持自己没有逼奸那女子,——也不知他是怎么想的,便是承认逼奸,也比承认杀人好啊,逼奸总还得留得一条性命在,杀人可就真只有死路一条了!
消息传来,不用说崔之放那些同年都气得跳脚,他们本来正筹谋着要为他上下打点一番,好叫他就算失去功名,总也能保住性命和家产,以后好歹还能做一个富家翁呢,毕竟他是有功名在身的堂堂举人,那被杀的女子却只是一介平民,堂堂举人的命,总比区区平民的命来得高贵得多,谁曾想他们在前面为他忙乱作一团,他却在后方拖起他们的后腿来,可真真是气死他们了!
遂都先后丢开手,不再理会此事了,毕竟当事人都不着急甚至还拖后腿,他们这些局外人又还能怎么样?
于是在例行的第二次过堂后,崔之放杀人之事便算是正式定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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