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的话,没有一毫一厘的表现。他消失了整整一夜后,第二天清晨出现在我的面前,他是兴奋的,眼里闪烁着新生与希望的光彩。 他走向我,而我却在睡眼惺忪中看见他手中明晃晃的刀,他将它抵在我的颈上,然后自言自语:锦儿,你知道谁在昨夜找到了我,他曾是红船最有财富的客人之一,他现在愿意重建红船,并答应让我参与打理,但他的条件就是要你身后的这张皮,那是几乎所有参与赌博的贵客名单,并且它曾经代表着红船最鲜为人知,也是最秘密的辉煌。既然你说过它对你而言是耻辱的,那么就把它给我。至少它对我有用。 偃,你准备让我死了吗? 不,就只是背上这一块皮。他眼睛是通红的,神情完全的疯狂。 偃,你看见过被活剥皮肉的兔子吗?它们还有可能生还吗? 给我,给我…… 我看见他的丧心病狂。我仰起头准备接受死亡。这时门突然被人踢开,一柄利剑从偃的身后刺穿而来,我看见沾着血光的剑刃从他的腹中出现。偃倒在地上,含着血泡笑着用手指着我的身体。他说:锦儿,多,多好的皮肤。 我抬起头,看见魉。 快跟我走。 魉。我叫他。 什么? 是你叫人做的对吗? 做什么? 玉儿的脸。 他无言以对。 魉。
夺妃
《总裁的情人》
《总裁的情人》
简介:她以为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却没想到经(精彩全本百度搜索:炫书)历了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心爱的男人竟从没有爱过她,她不过是他用来复仇的棋子! 一夕之间,她家破人亡,从未婚妻沦为情妇,看着他占尽她的家产,怀抱其他女人。当爱成反目,曾经的甜蜜化成刻骨仇恨时,她该何去何从?试读: ( 上)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我是阿蒙的初恋,可我记得不阿蒙是我第几个男朋友,从小到大,我换男朋友的速度就像换衣服。但是,阿蒙是我第一个真心爱过的人,阿蒙并不比我以前的那些男朋友帅多少,也没有夸夸奇谈的口才,更没有充实富足的经济条件。可是,只有阿蒙肯陪着我,安静的听我说话。他让我感觉到他的真实,并且想成为他今生的最爱! 也许真的是单亲家庭的孩子,天生比正常人家的孩子缺少安全感,记忆里不是爸爸妈妈吵架就是妈妈撕心裂肺的哭闹声。开始我总期望他们别吵了,还好几次跪下来求他们,他们每次都信誓旦旦说不吵了,可没几天又吵了,爸爸还动手打妈妈,打的鼻青脸肿。后来才知道原来爸爸在外面有了情人,小情人年轻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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