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好看,这是她亲手挑的笔,怎么能不好看!
这支笔是刚入s大那年的事,她从莫婉婉那得知温浅对s.n的签字笔情有独钟,为了能赶在他生日之前买到,她利用课余时间连打了两个月的工,发传单做家教送外卖,甚至去街头替美容院推销产品,没赚到多少票子,反而招来满满白眼,期间有几个小混混指着她臃肿的腰身与脸上疤痕放肆嘲笑,“这么丑站在街头吓人,还有没有社会公德心?”
她窘迫到无地自容,换了一家保险公司做电话销售,一天几百个电话中,她说到喉咙沙哑嘴唇发裂,得到的是客户不耐的拒绝与厌恶的谩骂。
那一天,她经历了人生中最多也最脏的羞辱,但工作结束后,她捏着那张单薄的红票子,心里充满了喜悦。
一天赚一百,再硬着头皮被骂半个月,那支签字笔就可以做他的生日礼物了。
半个月后,她终于买到了那支笔,莫婉婉却突然告诉她一个消息:“樊歆,他跟齐湘在一起了,前天的事。”
她哦了一声,紧捏着手中的笔,在心脏针扎般的疼痛中扬起一抹笑,“是吗?我见过齐湘,艺术系的女神嘛,很美,他们很配。”
这强颜欢笑过后,她还是借莫婉婉的名义将那支笔送了过去——尽管知晓他的恋情,但那支她努力很久的笔,她仍想善始善终。当然,她禁止莫婉婉透露这笔的真正出处。
莫婉婉问为什么,她只一笑,说:“有时候,我们喜欢一个人,只是想让他欢喜而已。至于这欢喜是谁给的,不重要。”
那个夜晚,莫婉婉带着她的笔去了温浅的生日派对。而她,留在学校练功房独自练舞。
跳跃,扭腰,旋转……累到气喘吁吁,脑中却不停回想着那支笔,不知道他收到了没有,不知道他喜不喜欢,不知道他日后会不会用,是会拿来画他最爱的五线谱,还是给齐湘写下歌曲般动听的情诗?
此后她便无法忘怀的在脑中烙下笔的模样,精致流畅的宝蓝色笔身,笔帽上的宝石莹莹闪烁着光,像她幼年看过的童话剧,爱上了小王子的精灵,得不到王子的爱,在黑夜中整宿整宿的跳舞,最后一秒,她滑下一滴蓝色的泪,悲伤如破碎的星光……
……
车窗外小雨淅沥,高速两畔物景移变,在车灯中幻出迷离流光,前方蜿蜒的高速公路漫长到没有尽头。樊歆沉浸在往事之中,而车内cd放到那首《匆匆那年》。
“如果再见不能红着眼/是否还能红着脸/就像那年匆促/刻下永远一起/那样美丽的谣言……
如果过去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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