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是没有了。无奈地,她取下书包旁的保温壶,还好,里面还剩半壶水。
林诗兰艰难地将自己的狼狈收拾干净。
她又回来了,回到小小的热闹的雁县,回到她十七岁的雨季。
这样的穿越,林诗兰经历得不算少,只是这次来的时机和地点太糟了。
正是放学的时间,校门口人挤人。
林诗兰没忘记突然在身边消失的谭尽,她原地等了一会儿,没见到他。于是逆着人潮,往学校里走。
天空下着小雨,伞被她扔了。
来来往往的人太多,林诗兰不确定她和谭尽是不是已经错过了。
上高三时,她近视一下加深两百度,怕挨骂,不敢跟她妈说想换眼镜,就一直这样忍耐着。所以,她现在戴的这副眼镜,度数不够,看远的东西根本看不清。
一路走到属于高三的楼层。在林诗兰打算着去谭尽班里看看时,终于发现,自己不知道他读的哪个班。
偶尔做早操时看见他,偶尔回家时撞见他,但高三的她心里装了太多事情,从没有去关注过谭尽,哪怕他跟自己是邻居,还同校了三年。
烦躁的感觉越来越强烈。
——回家。
林诗兰想到了。
谭尽说,他会去找她。
出了学校,林诗兰快步往家走。
下着雨,小道泥泞。
巷子没有路灯,她却依然能熟练地在其中穿行。
那熟得不能再熟的街道巷弄,总算让她有了实感:这里是她的家乡。
家乡,不会告诉你要去向哪里,但是它提醒着,你从哪里来。
小巷的深处,有一口干枯的水井。
井旁靠着个满嘴黄牙的男人,脸上堆着笑。
林诗兰路过那里,男人亲昵地喊出了她的乳名。
“芮芮,放学呢?家里做饭了吗?”
“告诉你妈啊,叔叔我一会儿带点人过去,蹭两口吃的。”
刚压住的反胃,他的话让恶心劲又返上来。
男人是林诗兰爸爸的堂弟,论辈分,她该叫他一声堂叔。她爸死后,她们经济不好,借了他点钱。时不时家里东西坏了、需要搬重物,她妈会去喊他帮帮忙。
可林诗兰是真的讨厌这个堂叔。他是个老酒鬼,随时想喝酒了,就呼朋引伴地去她家喝,给他花的买酒钱是家中每个月一笔巨大开销。更别提,他喝完酒还爱动手动脚,对人搂搂抱抱。
他叫她,林诗兰装作没听见,堂叔却没想让她走。
“怎么不理人呢?”他扯住她的书包,将她整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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