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们已不见踪影。 我朝马车外护卫打扮的男人行了谢礼:“此番多谢壮士相救。” 那个男人爽朗笑道:“无碍。不过那几人拦了我家公子的路,用些银子打发罢了。” 我冲他哎嘿嘿嘿地笑了几声,彼此都无客套话可讲,于是打算就此别过。 那侍卫忽然叫住我:“姑娘,可知玉璧城里有个姓王的大夫,专治腿疾的?” 腿疾…… 我猛然转身:“腿疾?你家公子是——我能不能见见他?!” 我一边说一边扒上马车窗户,恨不得钻进去。 那侍卫目瞪口呆看我,大概拿不准要不要把我拖下去,这时马车里传出声音来:“姑娘,我与你认识?” 那声音显得很粗哑,里头有一阵异样的沙石摩擦一般的声音,与商陆的截然不同。 我心里失望透顶。 “姑娘,我家公子是寻良医至此,头一回到玉璧城,姑娘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我摆摆手,情绪低落地走开。 这天下腿疾之人千千万,又怎么会这么凑巧恰好是商陆,且商陆他又怎么会到这里来…… 我心情低落,也懒得高兴搭理长歌海月,只是将他送回山客居,而后道:“我也不指望你记住恩情了,别和金需胜说你的伤是我弄的就行。以后也别去赌坊那种三教九流混杂的地方了。” 他轻轻地笑:“我倒觉得今天这一天过得既充实又愉快,于闹市中茫然奔跑,也是一种体验。人生得意须尽欢,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如此方不枉为人。不然同你一样,行事瞻前顾后犹豫不决,既矫情又作死,活着有意思吗?” 是是是。我活着没意思,像您老这样大庭广众之下上演一场三人行的活春宫才叫有意思。 我转身便走。 长歌海月这种人,同我之间的鸿沟就像金需胜两颗门牙之间的黑缝一样宽。他及时行乐,我优柔寡断,如果我要有他一半的离经叛道,我早和商陆在一起了,指不定孩子都能打酱油了。 没意思,没意思。 接下去两日我都在山客居里窝着。到第三天,长歌海月传来消息,说云氏与长歌的契约成立了,他不日将发兵玉璧城,以匡复云氏皇朝为名,攻打白玉京。 这是大家都开心的结果。长歌海月说为了庆祝,于山客居中摆下一桌宴席,大家同乐。 金需胜和包金刚欢欣鼓舞,欣然赴约,并勒令我盛装出席,以显云氏诚意。 这两个蠢货,长歌海月他又看不见。 宴席间觥筹交错,所有人都喜气洋洋,除了我与长歌海月。长歌海月是一贯那懒洋洋欠抽的表情,我是高兴不起来。 因为这个我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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